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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支持,你們的恩德我會記住的

快把一些個資隱藏一下,不要讓對方反告你誹謗並民事求償
讚喔!!這篇友上新聞頭版的潛力,先做記號一下

starks9 wrote:
上個月我無意間發現並...(恕刪)

我想寄「存證信函」應該是個不錯的選項,不知大家一下如何?
starks9 wrote:
上個月我無意...(恕刪)


看看這邊會有記者來找題材嗎
真是悲慘= = 幫你蓋一樓 希望早日上報

starks9 wrote:
上個月我無意間發現並...(恕刪)


唉,這種事還是離一離吧…

樓主 祝福你 加油
沒有捉姦在床..
還是可以否認字條上的事情..
還是說自己是被脅迫寫下的..
所以還是證據充分點比較好.
我也認為在法律還沒判決之前,一切應先辜隱其名...至少要先不犯錯才能打完全勝仗!
樓主能看開最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隨他去吧...記的爭取自己與小孩的最大利益!
樓先蓋再說~~~
我也想說……
阿木~哇底佳啦~

計別情 wrote:
我也認為在法律還沒判...(恕刪)


隱其名+1
樓主還是多少隱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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