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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接受未婚妻當小三的過往嗎?

無畏佈施 wrote:
雖然我不想討論個案,不過如果你好奇的話,我不介意拿出來討論。
依外遇男的說法是「相見恨晚」(所以小三通常可以接受男人有元配,不接受男人有小四)

那男的沒有選擇回元配身邊,他想離婚但元配沒謀生能力不肯放掉性無能的的老公,拿小孩的命當威脅。而我,學到女人婚後必須保有高收入才有真自由。...(恕刪)


滿好笑的

連這個也信…難怪會當小三,還自以為當過小三為榮…

真是令人覺得 Orz.....我服了你了…


一般潔身自愛的女生,是不會去當別人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的,因為她們有側隱之心,讓別人痛苦的事情,她們不想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另一方面她們頭腦也清楚,外遇男的話能聽,狗屎都能吃了…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是有自制能力,不會為了縱容自己的肉欲就外遇,更不會花言巧言騙女人說對她們滿滿是愛,然後上床,正常人都知道他們只為了和小三上床,所說的鬼話,也只有小三才會信。然後呢?最後呢?還不是被外遇男和元配一起告……"愛",拜托~~多少男人只用下半身思考,他們所謂的愛,只是為了騙好騙的小三上床而己,滿足他們下面的肉欲… 只有小三還在認為外遇男是為了真愛才跟她們上床的…

啥?不懂呀…難怪你會當小三…
無畏佈施 wrote:
你有沒想過,元配的美夢也可能是外遇男一輩子醒不過來的惡夢?
如果你老婆婚後不工作、不做家事、只會向你要錢、要你做牛做馬....
女性朋友都羨慕女人嫁了好老公,男性朋友都同情男人娶了又懶又笨又肥?的母老虎....
這樣的情況,老公外遇了,元配也只會怪小三,哈哈哈!

小三把自己當英雄的論點,更是可笑,只有自己騙自己才能自我滿足在自己的世界吧…

在以前小三是要被用石頭打死或浸豬籠的,社會地位是低賤的

什麼時候她們有英雄本質了,別笑死人了…只有頭腦不清楚的人才會以為自己是在拯救婚姻悲慘的外遇男,充其量只不過是外遇男解欲的對像而己。



即然你提到上帝和禱告這兩個詞,我當你是基督徒,那小三犯淫亂罪,你知道嗎?


AnneSui520 wrote:
1.有一位遠房親戚從...(恕刪)



我個人的看法是: 過去就過去了,沒啥好說的,未來能走的順利,才是重點~~

既然過去都不計較了,那有沒有孩子已經不是重點~


我同事是個單親爸爸,娶了個單親媽媽,一家子一樣和樂融融,重點不是誰的孩子,而是『相處』
這點我很贊同~


我之前女友大我7歲,高我10多公分,所以說那又如何~
無畏佈施 wrote:
我只能說,十幾年前、我的思考模式和你現在很相似,而且極度仇視小三,因為我家有個外遇累犯。

從後最後兩句,可以知道妳的思考模式與我並不相同。

我並沒有極度仇視小三,更不需要去仇視小三。

我只是嘗試著將自己放在外遇者,小三,及元配的立場,盡量以客觀的眼光來瞭解每個角色對外遇這件事情的感受以及可能的處理方式。 這樣才能體會每個角色的苦處,論點與想法。 也盡量以平和,不帶情緒的語氣及用字來回文。

內人與我也認識兩個無意中當上小三的女人,也曾聆聽她們的敘述,而我們也嘗試著去了解她們的出發點。 但是很奇妙的是,之後兩個人所遇上的男人,都是相似類型,雖不至於變成小三,但是遇上的都不算是好人。 由於她們特殊的感情模式,她們對於朋友家人所介紹的正常男人都沒有太大的興趣。 所以偶爾還是會聽到她們抱怨為什麼自己遇不上好的男人。 她們對於自己的感情模式並不了解,所以也跳脫不出「遇不到好人」的模式。



至於妳所謂的「極度仇視小三」,有空可以考慮冷靜的再思考一次,也許妳所仇視的是「當年當上小三的那些人」,還是「當年那個無法維持婚姻的另一半」,而不是仇視「小三」這個角色與「有小三」這件事。

無論那個外遇累犯是誰,無論妳同意與否,他/她帶給妳的身教也在無形中深深的影響到妳之前與現在的生活與思考模式。



無畏佈施 wrote:
是你自己說「元配怕沒本錢找第二春不敢離婚」的呀!
我只是覺得好笑,婚姻要看有沒有感情,不是像工作怕找不到更好的,所以只好爛工作將就著做到死

元配可以有很多理由不願意離婚,而「沒本錢再找第二春」也可以是其中一個。 而「本錢」可以是外貌,時間,金錢,心思...等等。 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庭,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像妳說的,婚姻要有感情,但是感情必需要「兩方面」同時經營才能成功。 更重要的是,有如上面網友canceryct所說的,「生活上的感情」與「戀愛時的激情」是大不相同的。 尤其是有了小孩之後,激情昇華成為感情是很重要的一環。 有小孩的父母親應該都知道,婚後有小孩相當於有一段時間是沒有激情的,甚至可以進入一兩年無性生活。 那時候用來維持婚姻的就是真正的感情與責任。 這就是為什麼感情必需是兩方面要同時經營的,而不能單靠一個人。

試想,當妻子產後從激情昇華到感情,而丈夫卻還保持在激情的程度,那這個婚姻會發生什麼事呢?

當婚姻變成家庭之後,那就是相當於另一個工作。 就像我們日常生活中賴以為生的工作一樣,夫妻也是要盡心盡力做到份內的職責來維持這個家庭。 就像工作一樣,夫妻兩人都有各自的責任與負擔,正是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 然而,這句話除了字面上的意義之外,還有更深一層意義: 男生與女生都有各自的責任,兩者都要做到自己的責任,這個家才能維持,才能平衡。

換句話說,兩人可以天天激情,天天做自己愛做的事,但是不務正業,那這個婚姻又要怎麼維持下去?

當其中一個人離開,無論是離世,還是外遇,剩下來的那個不就得繼續經營那個不完全的家? 若是家裡有小孩,有長輩,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可以說放就放嗎? 無論是否為爛工作,剩下的那個也只能盡力負起剩下的責任與義務,而不是一起放手不管,對吧?

妳所認識的外遇累犯,他/她的另一半有獨自的負起所有的責任嗎? 如果沒有,那一定有其他人負起了她/他(們)所遺留下來的責任,對吧?






無畏佈施 wrote:
依外遇男的說法是「相見恨晚」

無畏佈施 wrote:
你有沒想過,元配的美夢也可能是外遇男一輩子醒不過來的惡夢?

「相見恨晚」就可以放棄原有的責任與義務嗎? 當初選擇與元配一起築夢的人是誰?

外遇男的「一輩子醒不過來的惡夢」與小三有任何關係嗎? 就算外遇男真的娶了一隻貨真價實的母豬/母老虎/母狗/母的某種動物,那也與小三絲毫沒有任何關係吧?小三有什麼權力與立場去「解救」外遇男?

就像上面法王所說,不能因為別人錯在先,小三就可以去淌混水。

換句話說,

我與蘋果電腦公司手中的現金真是相見恨晚,他們的錢多到花不完,現金只能躺在銀行裡,這簡直是金錢的無盡惡夢。 那我可以放棄我的工作,然後去偷拐搶騙他們的錢來花嗎?

我跟隔壁老王的法拉利也是相見恨晚,加上老王不會開手排車,簡直是法拉利的一輩子的惡夢。 那我可不可以放棄我的車,然後半夜去偷開老王的車?

啥? 外遇男不是東西,是活生生的人,這種比喻不恰當!

那隔壁老張家的百萬名犬與我真是相見恨晚。 老張不識貨,又不會養狗,更不會關照那隻狗。 試問,我是不是要半夜去偷狗? 還是半夜去幫老張養狗,遛狗,關照那隻狗?

也就是說,別人家庭的惡夢本來就與妳無關,別人家庭的美夢也更與妳無關,不是嗎?



再說,也許外遇男真的活在他的惡夢裡,但是與其從自己的惡夢裡醒來,然後再去編織下一場美夢,他選擇卻是與小三開始另一個惡夢。 這樣算是男人嗎?




簡單來說,元配與小三對於男人的關係,有如買屋者與租屋者的關係。

元配尋找丈夫,有如元配去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 她可以買一間不起眼的房子,然後自己慢慢的改變其外觀與內在。 可以慢慢的裝飾自己的客廳,房間,廚房...等等。 然而這些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時間精神與金錢,也需要對房子的內外負責...等等。

小三有如租屋者。 房子的外表與設備會是首要條件,不見得能夠修改外觀與內在,但還是可以盡情的裝飾。 然而無論小三花多少心思,時間與金錢在這間租來的房子上,這間房子永遠不會屬於她的,時間到了還是要搬出去,除非屋主賣房子...




無畏佈施 wrote:
那男的沒有選擇回元配身邊,他想離婚但元配沒謀生能力不肯放掉性無能的的老公,拿小孩的命當威脅。

外遇男有性無能嗎? 妳不是說他可以一天三次? :)

至於拿小孩的命來威脅,從妳之前的發文,外遇男似乎也不為所動啊,不然怎麼會向你求婚? 他連自己的小孩都可以放棄,或是不把小孩的命當一回事,這樣的男人會是一個可以白頭偕老的人嗎?

至於有沒有回元配身邊,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 至少外遇男當下回家了。

他當下沒有為妳離婚,也沒有放棄原來的家,就算外遇男的心沒有回去,他的人還是回去了,何來沒有選擇回到元配身邊? 況且,他當年會外遇,不就是因為他的心本來就不在元配身上。




無畏佈施 wrote:
(所以小三通常可以接受男人有元配,不接受男人有小四)

但是小三卻要元配接受小三的存在?

如果用妳自己的個案,妳能接受外遇男的元配嗎? 妳自己說過,元配不是「沒有愛又不放手的女人」,「把我的男人禁錮於惡夢中的女人」,「把我的男人變成二手貨的女人」,「平常不充實自我、維持自信及魅力的女人」...等等? 這樣算是接受男人有元配?




最後,請問「小三不接受男人有小四」跟「元配不接受男人有小三」有什麼不一樣? 可以解釋一下嗎?

話說,原先的問題也沒有得到答案... 元配要如何「不放縱」她的另一半?







感情上有不良記錄者,現在沒問題不代表以後沒問題
只差別心中有沒有遇到"那個人"
別說是男生,女生也不希望男生過往有感情的瑕疵
自己相不相信是一回事,對方會不會再犯錯更是難保
更多的女生是明知道男生有家庭了還硬要當小三
即使男生有錯但女生就不能避嫌接觸這樣的男人嗎

JessieC wrote:
我男友在交往前就知道我當過小三了
那又如何呢?


當小三沒什麼好炫耀的吧
破壞別人的感情真的沒什麼好說嘴的
過往如何不是絕對的重要,

重要的是,

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是不是已經修正自己的想法與做法,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
elvis tu wrote:
滿好笑的連這個也信…...在以前小三是要被用石頭打死或浸豬籠的,社會地位是低賤的(恕刪)

是嗎?
以前有個三妻四妾是正常
小三小四也很常見呀
王永慶那幾個老婆有浸豬籠?
覺得文章有小幫助請不吝給分吧!
我愛小三,問題是沒啥小三愛我
扣練哦
土城加藤鷹

非_誠_勿_擾 wrote:
感情上有不良記錄者,...(恕刪)

你的閱讀能力有問題
我只是陳述事實,沒有炫耀的意圖


台灣毛蟹 wrote:
我之前女友大我7歲,高我10多公分,所以說那又如何~

所以呢???
你又沒取他當老婆

拳頭不夠大 wrote:
與其了解另一半的過去
不如好好想想彼此的未來
老拿過去做文章,怎麼相處下去

推這一段話!

問我會不會在意.
我覺得要看是甚麼時候介入對方的感情生活當小三的!
當對方只是男女朋友時.去介入對方的感情世界
男未婚女未嫁.雙方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我想這個時期當小三我是是可以接受的

但若是明知對方已婚還去介入對方的婚姻~這種我就無法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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