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畏佈施 wrote:
這個女生的收入是男生的好幾倍,但是女生的想法是婚後她只願意負擔家用的一半
光是上面這句, 人家願意嫁, 你就該慶幸上輩子有燒好香了
哦~~不是你, 是"你朋友"

無畏佈施 wrote:
至於婚前的存款屬於個人財產,不會把婚前的存款拿來和男方共用,相對的,她也不干涉男方的收支情況,也就是雙方各自理財,只各自負擔家用的一半,她也不願意負擔男方父母或家人(兄弟姐妹)的費用,而她婚後仍會繼續負責自己父母及家人(兄弟姐妹)的費用...(恕刪)
akitoli wrote:
我的感想是還沒結婚都分的這麼清楚,那還是勸你朋友把女朋友當炮友就好了
沒有結婚的必要!!,那個人不是當老婆的最好的選擇,大難臨頭時絕對一腳把你朋友踢開
沒結婚都這樣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