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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女友出我的生活費,有不合理嗎?沒吧

只出生活費當然不合理
至少要送一棟帝寶豪宅,再加一台法拉利,每個月再給300萬台幣的零用錢
講了這麼多就是白吃白喝嗎!!!
搬來跟他同居花費比較兇?
那你可以不要搬!!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佩服樓主的勇氣阿..
這樣的事情還大剌剌的po出來..
可以po上閣下的尊容嗎?
大家快看看樓主是否為身旁認識的人..
可以的話..
保持距離會比較好..

不然下次可能會問
我叫我朋友幫我出生活費錯了嗎?
我朋友長的都很醜怎麼辦?


你女友知道你的想法嗎?
她願意養你的話..
那就祝福你啦

她如果不願意..
也是合情合理..

樓主可以多到酒店去捧場..
或是直接改行到相關行業去..
那邊會有很多貴婦人願意包養男生的..
得了便宜還賣乖

peter-1000 wrote:
你這比較像是「牛郎」...(恕刪)

  偉哉!mobile01真的什麼樣的人都有,真是讓人開了眼界...

  要是我,應該會主動付房租吧!
  這麼丟臉的想法放到網路上,真的讓人佩服勇氣!

sweater1125 wrote:
交往兩個多月她之前在...(恕刪)


跟我某個朋友比起來,樓主算是重情重義了
交 往 = 算計 我真是服了開版大
peter-1000 wrote:
你這比較像是「牛郎」...(恕刪)

guava54 wrote:
我建議你每次要跟女朋友嘿咻,也要付費享受。既然是熟客了,就請你女朋友打個八折好了!

這樣是有違商業交易道理,畢竟男方付出了體力與豆漿(或許稱芭樂汁),女方得到舒暢也吃到豆漿。

理應是出貨方向取貨方收費。
要你去住很委屈喔
還要多車程跟油錢
哪~~不要去阿~

住人家家裡
吃人家東西
還說自己去住委屈

你這男的~真是夠了
哈哈 這是另類的台灣王子病嗎?
希望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
她早點把你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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