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沒品的人~"~我真的覺得不值得~當初禮物價錢她規定不能少於三千塊~所以我買了差不多五千多塊的東西可是情人節隔天因為某些原因(簡訊曖昧不明)吵架分手~我拿回禮物就走了.........我幼稚~不過上了 1 課~沒有滿 1 年就不用送太貴的東西~"~K77 wrote:基本上公主病也是因為...(恕刪)
yun571 wrote:小弟上禮拜和交往半年...(恕刪) 以我的標準來看!真的還滿沒品的!以前曾送一個喜歡,且正在追求的女生,一台快三萬塊的相機!(是她一直很想要的一台,但捨不得花錢買)第二個禮拜大吵一架後!她主動要把相機還我!她說:不是男女朋友,而且太貴重!她不能收!我說:給妳!!就是你的了!你自己保管吧!不要的話妳可以上Y拍賣掉!送出去的東西我從不拿回來!自己的格調!不會只值幾千塊吧!別為了小錢被別人看不起!
一般 wrote:分了就好錢就當是補習...(恕刪) 男女朋友~我也覺得是男方出錢(包含出國旅遊)最多就是小錢吃飯偶爾讓對方出(如對方堅持)不只如此!連朋友!只要是我邀約的(邀女性)...就是我出錢了!找不到人一起吃飯,看電影!人家願意陪妳!當然是男生出!
q685220 wrote:男女朋友~我也覺得是...(恕刪) 大大真大方!!我好奇一點,如果有女生找你出去,你會跟她說:今天妳找我出來,妳出錢 嗎?還是各付各的呢? 如果是每天都出門的話,大大還是否會幫對方付錢呢?如果會...小弟真的佩服!不過我的男女朋友,不管誰找,都是各付各的呢! 這樣似乎比較好?
我也有經驗第一次分手,送出去的手機也沒要回來...綁約月租費我繼續繳過了三個月後又在一起第二次分手,就真的很生氣,要求把我送的鑽石那種,比較屬於有紀念價值的,全部都給我丟到基隆河去,我也不要拿回來(當下真的談到氣到以經覺得一切都不值得,只是單純覺得不想把有紀念價值的東西給留下)不過事後冷靜想想,的確是滿沒品的.......
個人認為東西送出去就不要跟人家要回來吧!要回來真的很沒品.(個人認為超級沒品)我和朋友都不會做這種事的在說你自己要送的.還有你要送他禮物不一定她要回送~我從不會跟人要禮物(自己個性)畢竟禮物去跟人家要而得到有什麼好開心的呢?不如不要收還開心點..出社會你就不會打這一點小錢看的那麼嚴重了.不要讓女人覺得男人很小氣.買禮物、吃飯、看電影等等這些錢男人都付的起吧!又不是要跟你要名牌包包、車子、房子等等吧!以上都是個人的觀念~送出去的東西要回來沒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