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co3 wrote:
小妹我67年次一年前...(恕刪)
感覺對方是沒心.
有收房租.那為何用收房租的房子來住呢?
也可以收房租買房子.
40歲快50000的薪水.已經打死將近同年齡一半以上的男性了.
如果妳婚後也在工作.
生2個小孩都還撐得過去.
不過妳後面那句話.也代表妳很挑.
對.妳當時只是那分衝動.
後來想想反正很多人追.妳就隨便了.
也或者.你雖然想結婚.但是妳可能還在想很多事情.
結婚不簡單.很多事情都要考量
67年次..對女人來說.已經很危機了.
光生小孩的問題.已經是危險年齡了.
建議可以嫁了.當然如果妳想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