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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刪除


larrymayle wrote:
小時候很尊敬警察.長...(恕刪)

所以說警察作他該做的事(抓違規)
反他是應該的嗎
你家人有沒有教育你要是非分明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違規永遠都是錯誤的
別找藉口
現在的警察難為阿 太輕會被說成置之不理 太重又被說執法過當 X的,是誰發明執法過當四個字的 真該出來打屁股

艾力克達 wrote:
原來你騎機車違規是警察的錯
那犯下強姦犯是受害人的錯摟
我看你們只是為了反警察而反警察
闖紅燈怪我摟


有必要這麼簡化問題嗎?
大家指責的是警察躲在暗處以及小偷強盜不抓
專找善良百姓的麻煩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垃圾
hsien9252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對波麗士...(恕刪)
有牌流氓

欺善怕惡

惡人嗆聲

糾眾鬧事

人多勢眾

先躲在說

鳥獸散後

姍姍來遲

開單第一

功比稅務

拖吊爭先

無關輕重

好托就好

業者條子

警民關係

密切合作

恰似合夥

時有吃案

暗地收錢

以上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 那就.....

雷同!







環境對人的影響真的很重要~
大體制就是那麼黑暗的話
這些所謂的"賊頭"要點個燈也會被公幹!!
那句話形容得真好!!
這輛烏賊車你可以選擇搭(同流合汙)可以選擇不搭(安安靜靜等退休)
但是就是不要擋路...勢單力薄不被撞死也難阿!!

警察同仁當然有黑有白啦!!
不過在大體環境制度沒改變沒作為之下
我想也不用太苛責他們...
畢竟上梁不正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吧
把歹徒痛打一頓是好警察的代表吧?
APPLE80808 wrote:
每個國家都有好警察和...(恕刪)
30人轟槍混戰 竟有警嚇傻 觀戰未制止 威信盡失




更新日期:2011/09/10 06:30 蘋果日報



舉腳飛踢

兩派酒客打到舞廳外,一名男子攀爬至車頂,跳躍飛踢偷襲對手,對方當場倒地。

街頭火併

雙方召來更多助陣人馬 ,約2、30人在街頭集體鬥毆,宛如電影《艋舺》的場景。

勇警壓制

一名警員將其中一名鬧事男子壓制在地,但不少警員卻在一旁觀看。

孬警旁觀

一輛警車開到混戰現場(紅箭頭處),警員下車後僅在旁觀望(藍箭頭處)。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市三大舞廳之一的華納大舞廳,昨凌晨發生酒客槍擊鬥毆案,
一人中彈、2人被打到昏迷。雙方人馬由店內打到店外,還各自撂人
,演變成2、30人街頭大火併,宛如電影《艋舺》場景翻版。《蘋果》
直擊,有警員竟似被「大場面」嚇得袖手旁觀,還有支援警力到場卻
不敢下警車。警改會抨擊,有損警察威信。

警方調查,昨清晨4時20分許,李姓(30歲)與王姓(37歲)、
黃姓(38歲)男子等6人,在華納大舞廳包廂喝酒;遇到與王有嫌隙
、綽號「大B寶」的陳男和綽號「死亡」的施男(29歲)等8人,雙
方互毆,施在走道上掏槍朝李腹部連開2槍,黃也被打到昏迷。

舞廳前飛踢仇家

雙方各自電召兄弟助陣。王跑出店門口,不料對方一名黑衣男爬到
一輛汽車車頂,由高處躍下飛踢王頭部,王當場倒地。轄區新興分局
接獲報案,出動4組警網、共8人前往,發現舞廳外有2、30人在街頭
混戰,6組15名警力再到場協助。救護車將受傷及昏迷3人送醫,均無
生命危險。

《蘋果》現場直擊,雙方人馬當著警員的面互嗆互毆,由騎樓一路打到
快車道上。場面誇張連警員都愣住,雖然經驗老道的警員上前壓制鬥毆
者,也有警員在旁觀看;甚至有輛警車閃
著警示燈開到現場,車上警員卻待了約2分鐘才下車,下車後未加入制伏。


挨轟公權力不彰

因現場鬥毆者無人提告,最後自行散去。但事後警方由醫院回報獲悉,
受傷一人是槍傷,才知舞廳內曾發生槍擊案,帶回涉嫌打架的「大B寶」
陳男及舞廳幹部等人調查,確認開槍者是施男,正全力緝捕,全案依殺
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

高市議員林國正昨痛批:「(警方)訓練教育不落實!」這樣如何能期盼
治安改善。警察改革協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說,若警方第一時間到場都無
出手制止,彰顯公權力不彰。

新興分局分局長鄭明忠解釋,警方處理群眾滋事事件都有分工制度,有人
負責警戒監控、有人負責蒐證錄影、有人要看好警車;而
開警車到場卻未下車的警員,是載分局督勤官
到場的駕駛,不負責處理群眾事件。


還需要我舉其它的例子嗎?
不過就是有執照的流氓......

以前有一次印象很深刻
抓到兩個妹雙載沒戴安全帽
騎車的人就熄火坐在車上跟警察聊天,聊得很開心...後來也是沒開單放走了
我老公是警察…
說實話~我也不想和警察交往~無奈小孩都已經生了!!!沒法度
錢多???有嗎???如果你換算警察上班的時間、勞動的時數及風險
你可能就不這樣覺得了!!!

警察排班不是很固定,我想和老公見上一面還要看機會
他回來睡覺的時間我要去上班,他要去上班的時間我在睡覺
一個月就跳一次排班休假,就算有家庭也顧不到
搞的我覺得我是單親家庭的媽媽

我也覺得我老公很累很可憐,大家對警察的認知就是這樣
想當初在交往時,也是被全家人反對「警察=警賊(台)」
交往後才知道當個警察有多累多辛苦

早晚班的跳班,根本不是正常人可以負荷的…肝都爆了
還好之前生了一個,不然回到家…想怎樣!!!別傻了…睡覺比較實在
你以為每個人都可以像「老公…你老婆來了!」主角般充滿活力

老公去查槍,結果所長報上去是加在自己身上
(查大案子的人最後都沒加任何嘉獎,反倒是全都被調職了)
我老公呢?績效是全所第一,結果考績拿乙等
因為我老公沒喝酒、沒請所長、沒送禮…
反到是整天在所長旁跟進跟出、喝酒聊天的混帳都拿了甲等
所長拍拍我老公的肩…說其它人都比他資深,有家庭…
我老公在大家面前當場罵他是非不分,就被無預警調警備隊
調的時候以急件把我老公送出…調離我老公之前還停我老公的假
說人手不足停假,叫他之後補~馬的!!!還把我老公調到警備隊
假沒得補、也沒得申請加班~沒辦法…基層小警察怎麼比的上肩上有花有槓的
鼻子摸摸也得被調走…現在還得在外租房子

我真覺得…警察真他馬的黑!!!尤其是當官的警察!!!

要不是學生時代就認識我老公…不然我也不會和警察在一起
要當警察的另一半就要先認清
人活著…你是守活寡
人死了…你是真守寡
說得好!深有同感。
艾力克達 wrote:
所以說警察作他該做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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