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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準親家開這樣的條件妳們覺得合理嗎

對方只是用懷孕當藉口啦
1.板大說之前雙方已經論及嫁娶!!倘若當時有戴套沒懷孕,現在要結婚,對方是否就不會要求房子過戶呢?我很懷疑?因為如果不會要求房子過戶,那對方女兒嫁過來一樣沒保障呀。(板大說准親家一直希望男方給女兒保障)
2.假設沒懷孕且嫁過來房子也沒過戶,結婚幾個月後而懷孕,對方難不成會出面要求要房子過戶給女兒?所以,對方不趁這個機會要求過戶,更待何時?
板大說過對方不是為錢要求的...==> 真的完全站在女方方面講話
板大的父母同意拿出頭期款,其他夫妻自己賺,已經非常不錯囉。
當然以上推論,在於假設板大家境屬於富有家庭;但如果是含金湯匙出生的,那板大也不要在裡消遣大家了,幾千萬給戶吧。


pingping01 wrote:
並且房子是需要在台北市的 才能明確保障女友

為什麼一定要在台北市才叫做 保障女友?
難道對方的認知跟一般人不同,除了台北市外的房子都不叫房子嗎?
還有保障一詞聽起來很好笑
現在很多女生還沒嫁就在談離婚後的保障......這樣會幸福才有鬼啦
再仔細想想吧,她是真的喜歡你呢? 還是只想找一張長期的飯票

說實話,感覺很像是在買賣東西
保障......我還保證金咧
歡喜做甘願受
不願受兩瞪眼

pingping01 wrote:
話說 小弟的女友 有...(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哼....

一人出一樣 , 大家不吃虧 , 硬要這種保障太過份了

就去打掉吧 , 然後順便分手找下一個 , 看誰比較虧
簡單 再買一棟小房子就好了 小套房吧 現在正好價崩
鎖定大約總價800萬 頭期款大約300萬 房貸你們小倆口揹 買下後房子租出去 你們還是住原來的房子

或是把現在的房子過戶給小寶 你太太一樣有保障...

簡單一句話 你想要結婚 代價是一定要付的 要不就是花錢 要不就是得放棄. 完全公平合理!

要不然你還有另外一步--------私奔!
神經病 分手就好了
拜託 你才幾歲
在一起兩年內有愛情
當愛情升級變成親情的時候
就有你的受了
你只會後悔為啥這麻早結婚
acbc wrote:
簡單 再買一棟小...(恕刪)
有沒有兄弟姐妹
若沒有,再談

若有..就拿掉吧

擺明先搶財產,衍伸的問題很多

今天可以跟你要房子
明天可以跟你再談條件
後天可以跟你離婚

只要他手上有酬碼
一天到晚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講破了天
結果到了最後還是男生要"保障"女生
難道男生天生就是銅皮鐵骨 刀槍不入???
又有誰來保障男生
要不然你入贅算了
跟她說你不要聘金
只要台中或高雄一棟房子
不需要台北市
難怪現在公主那麼多.....


pingping01 wrote:
話說 小弟的女友 有...(恕刪)

這件事你女朋友都沒說話嗎??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看看奢侈稅能不能幫你把房價壓低點

台北市的房子簡直就是買不起

不管怎樣 答應了這些條件

以後的生活也沒有品質

因為你會為了錢的事情在那邊打轉

除非收入有10萬左右

不然早點離一離

當然女方自己本身的態度也是很重要

能不能在女方父母前有一套說法讓家長接受

BABY是無辜的 但是與其讓他有可能是來受苦的

你應該要想想是否真的有必要

當然 那是最後手段

你也可以擺明先跟女友說 你就是要拖時間

等3個月到了 要拿 要生 上面的這些條件就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
炫耀你的車有幾匹之前.. 先告訴我你能發揮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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