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問題應該是在於很盧的對方以及你不想讓父母擔心的心意.
對方的問題, 我想你就蒐證吧! 把這些交涉的過程都留下記錄, 錄個音什麼的, 有證據在手, 什麼都好辦.
至於父母的問題, 我想說的是, 就老實說吧! 我有過經驗, 隱瞞到最後有理也變成無理, 而且差一點無法
善後... 還是在事態不嚴重時先行坦白吧!我相信如果事情真是如此, 你父母應該沒有道理不聽你的.
不然...就坦白告訴對方憂鬱症的事, 並撂下重話, 要說就去說, 但是我家人出了什麼事... 把劉文聰那一套搬出來,
我想為了你的父母, 你應該可以演得很像...
事情並不難處理, 記住保持冷靜, 準備好隨時蒐證, 應該就鎮得住對方了, 加油吧!
或者看到她的電話號碼 電話就不要接 簡訊就直接刪掉
只是 你是不是有虧欠她什麼?
心中有愧疚 所以 這麼不忍心
因為車去拿去賣 可能都還不完貸款
加上她或許財務有問題
才會苦苦相逼?
光聽你單方面的想法 真的不公平呢
我之前有一部車子 也是前任買的 掛我的名字車給我開
(他自願買的 我推托不掉)
繳三期 分手了 當然我 就貸款攬起來繳
(貸款也是我的名字)
可是後來的27期 每期1.4萬 我勒緊褲帶 才繳完
超痛苦的 (二手車不好賣 賣價根本貸款還不完)
年輕時 做事總沒留後路 你也不要太自責了
就聽版上大家的意見
發封簡訊給她
說我們分手了 我沒要繼續幫妳繳車子貸款了
之前已經繳的 就算送妳了
我意志很堅定 請不要再聯絡我了
否則就只好通知警察
因為妳已經干擾我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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