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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婚姻制度改良,各位覺得如何?

非洲向人 wrote:
在社會上的老人的確是大家在養的阿,
老人年金哪來?
低收入戶補助金哪來?
都是我們納稅來的
難道你以為所有老人都是靠自己賺的錢在吃老本嗎?

那是社會福利的部分~
跟傳統中的養兒防老是兩回事
會提到養兒防老,則是婚姻中的親子關係的延伸議題
非洲向人 wrote:
從小教育孩子感情問題?
有些事情小孩子不是你教就會,他會假懂
像我小時候,
我媽和我說玩具都是錢先生給的。
結果呢?我一直到國中才意會到錢先生﹦新台幣
我從五歲一直到國小畢業,都一直覺得我媽搞外遇,
一直以為我媽沒有上班賺錢,一直在和老闆和甚麼的亂搞…

只能說妳的幽默感啟蒙得比較慢...現在應該算後來居上
非洲向人 wrote:
然後是我鄰居,
他從小就教他女兒不能亂來,要保護自己,
結果她高中休學,休學跟男人跑,男人把她搞大肚子就甩了她。
連男人的家人都不要她。
最後她老爸掏了五十萬給對方,要孩子出生後對方不要再來騷擾和干涉她們家了
後來男人家人發現她的孩子是男孩,可以傳宗接代,
就頻頻上門,拿了大筆鈔票想要回那個孩子…

非洲向人 wrote:
教有用嗎?
感情是用教的嗎?
你這和教育高官的想法差不多嘛

這個故事很精彩,可是跟我主題沒有相關
不管現行制度或我的提案改良,都有可能會發生這種事
71F所提到所謂的教育,是指7年到期的當下,
父母因各種考量,最後做出決定時,呈現在小孩面前的表率
非洲向人 wrote:
再者我再於你所謂的如果女性具有吸引力和魅力,不會擔心找不到伴侶之詞
是阿,我外婆和我奶奶也很懂得知識,灑掃庭廚都會,
為何我還沒有年輕俊挺的新爺爺呢?
你可以回答我以上的問題嗎?

先澄清一下,我講的是"有價值"..
當然啦,有價值的人會擁有一定的吸引力&魅力...

這個問題,我想妳真的可以問問妳的外婆和奶奶
是她們要不起,還是她們不想要,我怎麼好意思胡亂臆測...
老話一句...圖呢??
我要妳一輩子開心快樂~
joseph132 wrote:

我想,我們之間只需要談A&B就夠了吧..
如果有D之類的,要先講喔(C已經保留給走婚制)
A : 現行婚姻制度
B : 架構在現行婚姻制度上,但是補充調整我個人提案的7年制,特休等條款

為了確保我懂您的意思,也讓我們清楚彼此的立場
請您先告訴我,所以您是支持A的囉??...

等您的答案囉,順便我待會準備下班

我要妳一輩子開心快樂~
52+0 wrote:
我想,我們之間只需要談A&B就夠了吧..
如果有D之類的,要先講喔(C已經保留給走婚制)
A : 現行婚姻制度
B : 架構在現行婚姻制度上,但是補充調整我個人提案的7年制,特休等條款
為了確保我懂您的意思,也讓我們清楚彼此的立場
請您先告訴我,所以您是支持A的囉??...
等您的答案囉,順便我待會準備下班

承82F...怎麼老是我問了"立場"這個問題後(76F也是一樣),都沒人要回我
都過了兩天了...難道回完之後,會發現自打嘴巴

我覺得似乎有些人弄混了我的提案精神
在此,我願意對我的表達能力再次鄭重道歉

7年制與現行制度最大的差別在於
多了一個7年到時的一個檢視點
與此同時,任何一方都有權利結束婚姻這個契約如此而已
因為這是在一開始就雙方知道的前提下
所以,7年到了,應該也都做好準備了...
(這就是我說的歡喜甘願,也就相對好聚好散...不是嗎??)
joseph132 wrote:
看來你是幸運的(你父母應該沒離異吧)
你不曉得 父母離婚 對小孩來講殺傷力多大嗎??
父母做出決定前 真的會考量孩子的因素嗎?? 你把"人性"看的太單純了吧 !!!
好聚也要能好散 (我拷貝上面那段好了!!) 你把"人性"看的太單純了吧 !!!

joseph132 wrote:
恩 然後呢 小孩能說 我想珍惜我的家庭 "爸爸 請不要換媽媽"
爸爸不聽怎麼辦?? 用你那套珍惜的謬論??
感謝親生媽媽對我好?? 迎接下一個新媽媽??
恩 所以 爸爸不甩小孩子的哭訴 迎娶新媽媽....
小孩就該對眷戀的東西放手(即使是家庭) 不然就是偏執??
很多時候 大人的決定 小孩子不能接受的 (你似乎沒站在小孩的角度想吧)
讓我再貼上一次
你把"人性"看的太單純了吧 !!!

joseph132 wrote:
恩 這世上不是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完美" (與其稱成熟 不如稱完美)
正面示範....你確定?? 你的七年政策 有實施了?? 有問卷調查嗎??
至於你所說的 家庭社會問題 我沒有良策
這世上沒有完美的政策
只有靠教育去改革 靠道德操守去維持
但是....你這種 "奇特的"婚姻制度 並不適用現今的社會(個人意見)
最後 我要再呼應一次
你把"人性"看的太單純了吧 !!!

如果要講父母離異所造成的問題,A,B兩制都會有..
為啥把所有的原罪都推給了B??

在77F,我已經清楚點明..
52+0 wrote:
7年後,會離異,代表一方或彼此不認同
請問強求無法取得共識的兩個人要繼續生活在一起
您要不要想看看,造成的負面結果又是甚麼??

這樣的解釋不足以說明"利大於弊"嗎?

一直在問我是否把人性看得太單純!!??..
我只能說,是現行不夠完善的制度讓人性複雜且醜陋了(在此,我針對的是出了問題的婚姻)
把愛情變承諾,把承諾變佔有..從此,愛不再自由

看到您自認沒有良策這件事,
既然如此,要不要轉成支持我的提案啊
我的提案,總算是加減做了一些努力
joseph132 wrote:
你哪來的自信確定 這東西本質上是好事

就依據上面剛提到的,77F的引言內容
joseph132 wrote:
七年不會太久嗎
不然來個半年制好了
半年的時間 看不順眼 膩了就走人
因為小孩"有可能"不會在這一年內出生
這樣可以省下 不少 小孩產生的問題
你覺得這樣如何??
也會珍惜
時間越短 越會把握
也不執著
兩方不合 半年就走

意外地,這個想法,反而是我最認同您的部分
跟"試婚"很像...但是我用"悔婚制"來形容..
這我也想過要提出討論,不過感覺太驚世駭俗(還是您反而能接受這種)
而且很神奇,我想的就是6個月..
我的想法是,接受悔婚條款的雙方,
半年內可以有性行為,但要避孕
如此,可有一定時間體驗共同生活,
又避免日後決議分離時,有小孩的困擾
一旦有了小孩,就不能適用悔婚,要回到7年制..
另外,有關悔婚期間資產累積這部分,可事前決議屬於共同或分開
(以上,想法不週全,聽聽就算了)
joseph132 wrote:
我好像沒看到你所謂的良策??....也是閉上眼睛嗎??

請您再撥點時間仔細看看(重頭看過最好),有感受到我一滴滴的努力了嗎?
我要妳一輩子開心快樂~
52+0 wrote:
2/8 補充更新(感覺這個更重要,所以更新在最前面)
標題更新如下~~覺得比較不容易誤會
這樣的婚姻制度改良,各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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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補充更新(感覺這個很重要,所以更新在最前面)

我所提的構想是"現行婚姻的改良"..
也就是架構在現行婚姻制度之上..
但調整兩個主要部分..
一個是7年制,一個是特休(詳後面主文)
其相關的條文條款需配合訂定及修正.
其它的相關權利義務,當然比照現行制度

=====以下為原始主文========

看到茫茫眾生為了婚姻所苦,既期待又怕被相害
特別面壁靜思,發想更貼近人性的婚姻制度
來滿足越來越開明開放的世代


婚姻就像契約
既然有所謂的七年之癢
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很人性的
訂定婚姻有效期限就是7年
若沒有一方提出終止合約的要求即自動續約
相對地,任何一方有異議,清算後,婚姻終止.
(最麻煩的問題是小孩...我先不提,看看各位有啥想法)



還有一點,婚姻也可以有特休比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當然特休要事先申請(不要在被抓猴當下才寫假單難看死了)
特休期間,另一半不得詢問了解對方做了甚麼
(這有沒有比通姦除罪化更有創意啊)


先點出主題就好,細節跟大家一起討論討論,嘴砲也行

這是一篇認真打下的文章
一開始我就很猶豫要發在哪個版
根據我一陣子的觀察(指打出的文章內容)
兩性版的相對感性,也比較有內涵
喇賽版的相對搞笑,卻因此開放有創意

這是我提出的主題,我會站在正方立場辯護.
我34歲,結婚3年,女兒2歲...(為了發這個主題,犧牲真大)

=======================
1/26 補充

其實我算是一個不婚族(奉行相愛不需要結婚的那種)
但,還是結了,只能說生活上太多地方需要合法的證明

會有這種想法,也為了看到新聞上太多想離離不成的案例,何苦呢?
其實,不愛了,就乾脆的放手.(長期飯票&妳是我的資產..這些觀念很可怕)
只是有些地方需要透過法律來協助,如資產的重新分配

也因為我認為愛情不是兒戲,7年體驗期後,才給你合法的檢視機會
不然妳看看現行的勞動契約(派遣),都搞一年一約的,多可惡啊

目前有回覆的版友裡,大多看衰7年後
真的是這樣嗎??...是我太樂觀嗎?

最後,為啥我要打出自己已婚的身分,
因為我相信,已婚(昏)&單身想法會有落差,
畢竟其中一個走過地獄,會更珍惜生命吧
如果願意的,給上您寶貴意見的同時,附上婚姻狀況&年齡更好,謝謝

======================
接著來補充特休制度吧

以下的新聞是不是歷歷在目,歷史不斷重演(如有雷同,純屬剛發生~)
一個公眾人物被拍到帶著非另一半,去不適當場所,做一些很瞎的事
證據還未明朗前,打死不認,好朋友又產生了一對
直到自己也不好意思掰下去,首先閉關個幾天
接著很雖小的另一半就得跟著出來澄清,道歉,原諒,大和解.palapala~

給觀眾一些新鮮感吧導入特休制度,一切簡單明瞭,請看~~
記者:請問你(XXX)是不是和OOO去Motel做選民服務
XXX:林北今天特休啦
問XXX的老婆:黑啦,他今天休假,後兩天換我
以上只有一個perfect可以形容,有需求的大哥大姐怎麼沒給我個幾爸昏.

但~凡事有利也有敝
1.另一半挾怨報復.你休一天幫一個老婆婆過馬路,她改天休假去幫棒球隊加油
2.就算另一半當下沒有爆發,7年後的續約,這也成為被檢視的重點

以上討論的是屬於Discovery的Scope

其實特休的運用沒有那麼狹隘邪惡啦
婚姻中,常聽到的是
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又是老婆的嘮叨,又是小孩的吵鬧.很煩~
這時候特休給他請下去,跑去泡個溫泉,喝個小酒,上01打嘴砲,開洪爺看新聞
換成女性,洗個頭,全身按摩,喝個下午茶,逛SOGO買名牌...
盡情享受,不需要有罪惡感,畢竟一年才幾天而已

透過愉快的休假&充分的休息...
重新再來面對婚姻(工作),很神奇地











噩夢又回來了
是甜蜜的感覺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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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更新

因個人01偶像被關進天牢,無心更新.(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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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更新

因第一次領到只有100K的年終,無心更新.(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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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更新

看來大家的婚姻幸福美滿
這樣的想法就留給自己當作夫妻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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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更新..(針對小孩的部分)

7年後若是要結束婚姻,如果必要,就如同現行制度打監護權官司吧
而我想平和收場的離婚,雙方都可以持續關心照顧小孩
以上,美國似乎就實施得比台灣社會進步成功(其中一個重點在於,父母不把小孩當成資產看待)
曾經在33F,提出的看法也補充上來
孩子的確不好處置,我個人不喜歡把兒女當成資產
我會用天性來看待親子關係
不管今天所謂監護權判決如何
想對子女付出或互動,都是可以隨時隨地的才對
而另外還沒提出的一個觀點是
我覺得小孩可以有一次自主決定跟隨誰的機會
例如1X歲時,他可以再次自行決定想跟父母哪一方一起生活
也或許此時都已經獨立了,跟誰都無所謂了




寫的這麼好 怎麼沒人護貝

52+0 wrote:
這樣的婚姻制度改良,各位覺得如何?


想法很不錯也很實際
10幾年前我就有這個想法了
為什麼婚姻一定要一生一世?契約制很好啊!看是要簽幾年,雙方先協調好。到期時若雙方有人不想續約則自動失效,關係就終止,沒有離婚的問題。
續約三次以上可以申請永久婚姻...之類的

當然這還有很多問題要配套解決,但是這種新的婚姻制度我是非常贊成的。
呼~~終於全部看完了~~

其實政府與人民的關係就有如拔河,但是絕對不能有一方贏,要不然就是失去平衡。

但為何要制訂法律?這就是最後一道防線,避免有人作弊違規造成失衡。

每個國家所制訂的法律都跟民族性以及時空背景環境有關,所以每個國家的法律都不太一樣,但都是最能夠維持國家正常運作的法律。

樓主講的,是屬於人性本善,每個夫妻都是擁有自己獨立的經濟權而且差異不大,家庭背景都很差不多,夫妻對小孩都是很關心很重視小孩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實踐樓主的想法。

但是,現在台灣的社會沒有這麼好啦,而且畢竟我們是屬於華人社會,本來就是比較傳統,還沒有到歐美社會這麼的開明,所以目前樓主的想法還是有一大段需要努力的空間。但千萬別想要藉由法令來強制人民改變,這樣絕對會失衡。

政府不是只光滿足20%的菁英份子,更是要照顧80%的弱勢族群,就算沒有照顧得很完整,至少要讓弱勢族群溫飽,這是最基本的,如果沒辦法溫飽,絕對出亂子。

光是「老有所養」這個問題就夠頭大了,台灣畢竟不如歐美有這麼好的福利機制,而且華人社會本來就是屬於較有親情道德觀念,所以政府才會將老人家的養育丟給人民去自行處理,如果有人不養育,就用強制執行命令去執行,大多數民眾也支持。但如果採用樓主的七年制婚姻方法,那比較沒有經濟能力的那方不就麻煩了?

再來就是「幼有所教」的問題。政府可以狠一點不管老人,但是絕對不能不重視小孩,這些都是國家未來的生產力。七年契約一到,小孩生兩個就算了,一人一個各自擔算公平,但生一個怎麼辦?切成兩半嗎?還是丟給比較有經濟實力的那一方?那被丟的那一方不是比較倒楣?弄到最後搞不好大家都不要生了避免七年一到不再續約的麻煩,那這個國家不就自動game over?

其實政府是很賊的而且是很懶的,一直在探人民的底線,最好是老人小孩阿貓阿狗都要負責,不要造成政府的困擾,稅還是乖乖的繳不要給我反了,這就是政府最想要的。

法律都是慢慢的演變,不符人民要的甚至直到人民在怒吼,才會適時修正來安撫民眾。要不然奢侈稅是怎麼來的?買房兩年不能轉移的法是怎麼來的?還不是人民在怒吼,這條拔河繩都快失去平衡才會定出來的。

只要是目前人民不要造反乖乖繳稅,就是好法律。目前台灣的婚姻終身契約制沒有多少人在造反,就是好法律。你這個法可能要等到大都數夫妻上街頭抗爭(抗爭的訴求就是我要爽,好像蠻鳥的),才有可能實行喔!(定名為「我要爽修正案」)......
符合人性的改良。

看看就好.
當茶餘飯後的聊天話題.
拯救世界的重責大任交給你就好.
個人基本上沒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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