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kaku33 wrote:為什麼是「媳婦的責任...(恕刪) 請問您是哪一國人阿?以前台灣的社會就是如此,所以說遇到開明的婆婆,小倆口自己處理好就可以,如果你還不足以讓你老公愛到捧在手心裡,那嫁到人家家裡就該有心理準備.如果每樣都要做自己,那幹嘛還要迎娶訂婚公証,結婚登記,自己高興就好,做自己最好,結什麼婚阿!回什麼娘家阿!不在乎長輩的觀感,這樣的要求很過分嗎?難怪這年頭的女孩子這麼會做自己,工作也可以做自己,感情也做自己,住人家家裡也做自己,在這個社會中生活有這麼容易嗎?
以前還沒結婚自己住時....一天拖兩次地...沒錯是一天兩次!!我跟女王一起分擔!!久了就讓我自己也養成習慣了!!以前我超懶的樓主的女王是都不做家事嗎??如果是的話以後一定吵翻!!結了婚後會有很多不同的壓力!!到時可能雙方都會爆發!!到時候就累了!!還是先溝通好吧!!另外有一些媽媽在婚前都不會對自己兒子的女友說什麼!!但是婚後!!嘿嘿!!因為他們都會覺得沒嫁入門沒立場說話!!嫁進來以後.........
twbigboy wrote:我是樓主會想到要用金...(恕刪) 樓主還是砍掉重練好了,她的條件夠好,自然會有人接手捧在手心,只能說她不適合你們家,如果沒人願意接手,自然心態會慢慢調整變好,或是開始自我感覺良好.你自己拖地不難,難的是你父母的觀感,以及拖地影響做自己的公主病態!
" 適當的距離也是一種美感 " , 版大的老婆未嫁你前,也是另一個家庭的女兒 , 從小不管生活環境與習慣一定都跟版大的家有些許不同 , 換個角度想 , 假如今天是版大結婚後要跟你岳父母住一起 , 然後你老婆跟你商量這些事你會怎麼回應你老婆呢 ?假如版大倆人經濟許可的話 , 搬出去住或許是個解決許多不必要婆媳問題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