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已婚搞外遇, 有什麼難分的? 既然不喜歡A了就實話實說好了, 要不就不要再理A了, 用你劈腿對A和B說謊的本領來編造你都沒有空理A的理由也不是太困難, 不出三個月自然吵一吵鬧一鬧就散了.你覺得難是怕A傷害你, 如果你能知道自己完全不會受到傷害, 你早就分手成功了, 拖得越久傷害的可能性越高, 所以冒一下被傷害的風險分手吧, 別做夢了, 付出感情的男女沒有完美分手這回事, 完美分手的前提是A已經早就不鳥你了, 甚至已經劈腿就等你提分手.
seiko7s26 wrote:說真的我看完後真的覺...太麻裡隔B!A過了才要B!(恕刪) 這句話真經典…我快笑翻了,剛好樓主是用A、B這2個代號…建議如下:1、火速搬離與A同住的地方… (自己的身家性命要先顧好,像王x洋一樣,落賽個2次,幾百億的繼承權也先放一邊啦…)2、換手機、換工作、換車子… (斷了連絡,不用怕半夜被堵到)3、今晚開始連續跟B不戴套中出… (一次不成功,多試個幾次…記住要補充營養,海鮮類的不錯…)(個人的經驗是一次就中了…)
toros wrote:句話真經典…我快笑翻了,剛好樓主是用A、B這2個代號…建議如下:1、火速搬離與A同住的地方… (自己的身家性命要先顧好,像王x洋一樣,落賽個2次,幾百億的繼承權也先放一邊啦…)2、換手機、換工作、換車子… (斷了連絡,不用怕半夜被堵到)3、今晚開始連續跟B不戴套中出… (一次不成功,多試個幾次…記住要補充營養,海鮮類的不錯…)(個人的經驗是一次就中了…無言) 我覺得這方法很中肯!一次到位,絕不囉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