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您的文章,也看了各位大大的建議,我想說的,跟各位大大差不多,也還好,你們沒有小孩(我是一位媽媽),只是我有一點想問,
樓主,您非常愛您的老婆吧?
我想,如果您非常愛她,若要您告她,您恐怕也做不出來吧?
若真的做了,我想問,您快樂嗎?
我是絕對認為百分之百是您的老婆犯了這個不能原諒的錯誤,只是,十年不短,您為了這個女人,也付出不少吧?
......也許,她覺得是習慣,也認為理所當然會嫁給你,只是,十年,也許,她需要新鮮感,需要有甚麼不一樣的,結婚了,她才發現她要的跟她想的不一樣,所以,她做了這件連她都不知道結果會如何的錯事。
我們都不能給您任何正確的決定,因為,往後的日子是您自己在過,沒有人能幫你過日子,只是,現在的傷痛需要更多的力量來安撫你,我們都願意扮演這個角色,加油。
傷痛是一時的,您還有更多的十年,也許,發生了這件事,是為了讓您找到對的,許多事,上天冥冥中都有安排,真的要撐過去。
至於那位總監.......,對他採取法律途徑吧,他應該騙過不少人......。
最後,想告訴您的是,不用去擔心如何告訴您岳父岳母這件事,這應該是您老婆要去擔心及面對的事。做人求的是,不做對不起別人,對不起自己和對不起爸媽的事,我想,只需要對您的父母負責就行了。
加油!加油!加油!

潛水一大段時間 , 看了很多天的回應也想說說自己的想法 , 有些話不知說的妥不妥當 , 望樓主見諒

致樓主:
小弟看了之後感受非常深 , 對您的遭遇感到非常遺憾,在一起10年後卻發生如此無法挽回的情面 , 真的不知道您當時的另一半在想什麼...? 強烈建議您走法律程序 , 即使您已決定接下來的路上沒有當時的另一半 , 但對於這種事情真的不希望您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雖然告他不見得代表以後就不會有這樣事件再出現 , 但至少要讓對方受到應有的懲治 , 就如上面有幾位大大所說的 , 放著不管也許會讓更多人受害(或許已經發生過了, 只是被壓下?) , 當您決定用時間來習慣或遺忘當時所承受的心痛 , 也造成了姑息養奸...希望您好好思考。
還是祝您早日走出悲痛 , 未來還是有更光明的前程!!

給姓含的:
你有本事搞出這樣的事情來,就不要說一套做一套 , 像個男人出面吧你~~

躲在那邊發聲明幹什麼?恐嚇誰?

另外你想告誰?污衊你?

都把人家搞到走不下去了,就這麼剛好人家指名道姓就是你?
如果真的不是你還怕人家圍勦你嗎?
事情鬧越大只會把自己搞的更糗而已 , 而且這裡不是軍中 , 撐久不代表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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