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105 wrote:
其實也不能怪總監
1...(恕刪)
+1
小弟認為交往10年,新婚才2個月,做出這荒唐的事,實在不能夠原諒...


我認為該女,婚前應該也是如此...

畢竟樓主說常出差或加班...
可能婚前沒住在一起,發票都各自對獎,容易隱藏...所以沒被發現...
但是婚後住在一起,發票通常由太太負責對獎當家用...
該女或許認為男人婚後不會檢查發票吧...
所以才沒掩滅證據...
事發後才驚覺自己做錯事...

所以,奉勸男人(我也是男人),有空也該看看發票內容,或許哪天也會發現異狀吧...
離題了...抱歉...
小弟認為大大你就放手吧,長痛不如短痛...
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