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g1104 wrote:
昨天女方跟男方約出去詳談,男方表示女方跟公婆住不付房貸沒有關係,
房貸男方付,房子登記男方名下,女方就負責付家用,
女方問家用大概為何??
男方回:水、電、瓦斯、管理費、家裡的買菜錢、日用品…等等,若以後有小孩了,男方也會拿錢一起出來養小孩
因為男方一個月賺4萬,扣掉每個月的房貸就只剩一萬五左右,所以沒辦法有多餘的錢拿出家用
男方很聰明,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經算計過了
看似合理
可是房子登記男方名下,那房子就是男的,女的沒份
日常費用都女生出,吃掉用掉就沒了,女生剩下什麼?
而且因為都女生出,所以男方與父母用與吃喝都不會想省錢,反正花別人的
如果萬一以後離婚呢
房子因為都是男的付錢,有銀行帳戶付款依據,房子肯定判給男的
女生就是什麼都沒有而已,因為日常開銷那些單據小錢但很多,實在不好收集花費證明
這男生如果真的早就算計好了
這樣是不能一起過一輩子的,想清楚
女生如果還有人追,就直接對追的人問清楚,他們會有這種狀況嗎?
追的人若已經認識很久了,可以考慮棄船,而快速與其他男生結婚
男方一個月出5000養小孩,原來養小孩這麼便宜(還不限幾個)
養個20年也才120萬
這男生假如沒結婚買房子且與父母住
日常開銷與頭期款全要自己出,現在女方幫忙付了全部或部分,還幫忙孝敬男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