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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奇異性生活與詭異愛情 {4/3 更新~ 男人有許多說不出來的痛 }

基本上我已經在那方面沒問題了,

所以那個你還是留給自己用就可以了~

acbc wrote:
樓主請容許在下開一帖藥給你

請準備三樣東西:
1. 麻繩 (或手銬)
2. 按摩棒
3. 金鼎鹼性電池 (或勁量鹼性電池, )

如果按摩棒是插電的話請準備前兩者即可. 這樣應該就立於不敗之地了


這帖藥 第一次服用 就會有效果
但長時期持續服用 恐有後遺症 切記切記!!
1. 個人覺得愉悅的性生活確實是可以穩定並提生男女雙方的感情,尤其是在婚後,如果性生活不能協調,那需要很大的包容,而且是單方面的否則...,與其交往時發現做決定,總比婚後後悔來的好.

2. 就其它法律層面而言:
 刑法第2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比為共犯.
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被告取走被害人的物品時被害人並未在現場,故警察以刑法第320條竊盜罪來辦理應該是對的,除非被害人有在現場才會有搶劫或是強盜的問題.
另被告若事後將所竊取被害人之其它隱私秘密等事物藉由其他途境進行散播之行為,則得以再提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若被告又以文字或語言傳述足以毁損被害人名譽之事者,則得以再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至於恐嚇罪的部份就要視被害人所能舉證部份論處.
 原則上如在檢察官偵察期間被告與被害人間能夠達成和解,不論是否告訴乃論皆有可能得到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但和解書需有第三方公證人具名;如案件已起訴則在法官尚未判決前被告與被害人能夠達成和解,仍是有機會得到緩刑或是服勞動服務或是易科罰金.
 所以被告會一直想要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是很正常的,至於民代的部份就不用理他了,因為他是第三者,除非恐嚇罪成立,否則他基於選民服務有可能獲得緩起訴或是服勞動服務.
如果被害人堅決提告,可以起訴後法官開刑事準備庭時提出民事賠贘,請求被告賠贘被害人物品毁壞部份及打官司所花費之律師費等,可以省下民事裁判費用.

漣漪點點 wrote:


影片的話...................
打死不認就好啦 反正認了也沒差
現在不是都正常了??
就別太介意啦
真有人拿這話題取笑你
女生的話你就對她說: 影片不准 要不要真實體驗一下!!
男生的話 回答如上 ↑↑


恩 恩 現在都已經正常了,
也不會感覺到不安,
所以不會去煩惱這件事了,
這輩子還沒對這件是像現在這麼安穩過~



你的回答好幽默又具有一點小小的暗示,
到要是遇到男的問,這樣就不好了~


只是現在覺得有時候性的問題到不是重點,

怎樣去確認你愛的人是可以走一輩子的對象,

才是最難的~

這樣子會很難讓人付出真心~

elight701211 wrote:
恩 恩 現在都已經正...(恕刪)

樓主也無須緊張,
除非他又想再多條罪,才會去公佈那些影像....
不過,話說回來,
如果影像公佈了,受傷最深的應該還是女方,
沒事還是不要染上有拍性愛影像的怪癖好比較好.....
這棟樓的兄弟真男人也


文章超長的...呼
哇...我第一次盯著網路文章那麼久

這真的比補教人生還精彩

我想經過這次教訓

那位表弟現在應該有早洩問題了@@

因為每次去旅館就會想到這次經驗 哈哈

像這種人就該給他教訓

當自己知道有難時就把問題推給女方

真的沒錄用

像這種女人不要也罷 總是失去才知道珍惜

當初劈腿要發生關係也沒想到你的處境

知道後悔才知道要珍惜你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我倒是比較想知道的是
版大如何綀成久久神功的
呵呵,pm給我吧
分享一下吧,謝謝
elight701211 wrote:
只是現在覺得有時候性的問題到不是重點,怎樣去確認你愛的人是可以走一輩子的對象,
才是最難的~
這樣子會很難讓人付出真心~

溝通吧 !! 雙方都有類似的興趣 跟溝通
才是保持長久的辦法
還有就是看彼此能不能偶而給對方小驚喜 避免感情降溫

像我現在跟人交往都是很直接說 我是以結婚為目標
不能接受的自然就離開啦!!
(我朋友都要我別那麼直接 男生都被我嚇跑哩)
可是像我這種30快滿31的女性來說 實在沒時間玩愛情遊戲
乾脆做個初步過濾比較快 省的放下感情之後在收回來也很累人滴!!
漣漪點點 wrote:
像我現在跟人交往都是很直接說 我是以結婚為目標
不能接受的自然就離開啦!!
(我朋友都要我別那麼直接 男生都被我嚇跑哩)
可是像我這種30快滿31的女性來說 實在沒時間玩愛情遊戲
乾脆做個初步過濾比較快 省的放下感情之後在收回來也很累人滴!!...(恕刪)



哥哥給你建議...順其自然就好

一開始就把一些事情說那麼明...會讓男人覺得妳很難搞

漣漪點點 wrote:
溝通吧 !! 雙方都有類似的興趣 跟溝通
才是保持長久的辦法
還有就是看彼此能不能偶而給對方小驚喜 避免感情降溫

像我現在跟人交往都是很直接說 我是以結婚為目標
不能接受的自然就離開啦!!
(我朋友都要我別那麼直接 男生都被我嚇跑哩)
可是像我這種30快滿31的女性來說 實在沒時間玩愛情遊戲
乾脆做個初步過濾比較快 省的放下感情之後在收回來也很累人滴!!


我覺得你說的事沒有錯,但是對於男人來講的話,

或許還是會感到依些反感吧,畢竟男人其實也是需要衝動的,

一開始就準備說要結婚的話,其實也是有壓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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