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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男方太自私了吧
自己的父母是人
女方的父母不是人喔~~
分手+1
我再看過一次長長的回文,與開版大的更新文,怎麼感覺就是錢錢錢的問題。
女方認為出了錢就有話事權。
男方認為娶女方來是要他幫忙出錢付房貸、順便多一個人孝敬父母、貼補家用。
既然大家這麼喜歡分你的我的,而且一定要買房,也不知道男女雙方是不是都是獨生子女?
那麼以兩人共同名字買「四」房不就好啦?
一房夫妻房、一房男方父母房、一房女方父母房、一房小孩房?
兩方六人一起住,這樣好不好?
就這麼簡單解決啦!大家不用吵這麼臉紅耳赤的!

我還是有一堆疑問,不曉得版大能不能釋疑啊?
1.男女雙方都是獨生子女?
2.一定得買房?現在房價正在高檔,說實話一個四萬一個三萬要買房還真困難!除非一坪10萬左右。
台北縣市新屋、好地段的中古屋都已經是30W/P。租金反而比前幾年降下來了。
3.男方麻煩依照傳統,請付大小聘、買房自己買、叫女方不用出門賺錢在家孝順你男方家長,這就是傳統啦!!
4.如果要女方一起付錢,前提,女方欠你錢,不然女方父母有權一起來住雙方登記的房子。

以上!!再次建議,分手吧!!!!
分手+1

直接分手吧~

兩方都有錯誤~

下一位~
今天不砲人,就會增加伺服器的資料量,DBA會難受,蔣大看了也會不爽的XDD

perngtj wrote:
我再看過一次長長的回...(恕刪)


徵結點就是男方沒有錢 , 但又肖想要住新房子 ,

新房子的房貸又扛不起 , 才要拐女方來幫忙支出 ,

但是又捨不得給女方父母住 , 才有這一連串的事件 ,

即使要勉強買新屋4房 , 我想男方還是不會給岳父母住的,

只因他認為嫁去他家就等於他家的財產 , 一切以夫家為尊 ,

這種只肯享大男人的權利 , 卻又不肯付出大男人的義務 ,

才會被大家炮到現在 .
沒仔細看完全文
是我朋友忽然無法回文了
請我上來代貼

她說雙方價值觀差太多
建議分手
不知道女方那邊有沒有兄弟阿~~有兄弟的話~~女方那邊要操什麼心呢??

沒兄弟的話~~男方那邊本來就要想到這些問題囉~~

101stAirborne wrote:
請你看清楚再說!樓主...(恕刪)

sorry我沒看清楚你的發言
誤以為你指的是第一段經費兩人負擔

如果是男方出,登記在他名下很正常
沒什麼不對吧?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恕刪)


才3房~那... 兒子女兒睡哪?

這沒公主病~只是觀念不同~

一個是舊思維~一個是新思維~

一定要有一個或二個都讓步~

不然不可能和平共處的~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這個男人有點遜~~

建議女方還有本錢 快點去找另外一個有guts的

再慢就來不及了

heavenkings wrote:
如果是男方出,登記在他名下很正常
沒什麼不對吧?


是啊,但問題在於後面男方要求以後全家(他、他爸媽)給女方一個人養。
他只負責小孩出生後一個月出5000養小孩。
又說各自父母各自奉養,這也沒什麼不對嗎?
設計,就是更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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