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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友想分手,女友死賴不想分..好煩..

dpudpu v3.0 wrote:
一大堆"睡"不睡,"...(恕刪)

歧視女性...
社會的道德觀本來就是如此
已經是約定俗成的事實
就算成年了也是會受道德觀念來衡量

板大應該也要為對方父母想想
看他們父母可不可以勸說他晚點結婚
不然先訂婚也可以
男人就該負點責任吧...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歹勢
原來18000有做事
千萬別妥協.優秀的男人身邊是不能少女人了在去征服下一個吧
阿!忘了你說要拼事業的說
既然你想分她不想
那就別理她.專心你的事吧!感情淡她就會走了.要是她都不走就留著當備胎用吧
哈哈哈
女方真可憐            
1.爲什麼大家都沒發現樓主發過的文章提到有小朋友的事情??
2.要不要分手居然問素昧平生的網友??
3.我還回覆文章2遍??

自作孽 不可活

樓主是不是沒給女友一個比較正確的時間呢?

想衝刺一段時間是要多久才足夠??

是1年?2年?5年?還是10年?

是不是應該要雙方一起訂個目標,倆人一起奮鬥..

努力一番成功後,兩人結婚我想是皆大歡喜.


不過我比較想知道,

撇開她最近一直吵你使你覺得厭煩,

你內心到底還喜不喜歡她????????

喜歡的話要再溝通一下呀!!


其實若是只有交往一兩年,以女生來說真的是最容易有結婚的念頭,

過後穩定,倘若女的條件很好,就算你想定下來,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希望樓主能再次認真思考!!

思考你滿足了她所有物質生活上的需求,但是不是忘了給她有目標且穩定的心靈呢?!
Ruheart wrote:
1.爲什麼大家都沒發...(恕刪)

小朋友通常是指年紀叫小的孩童
不代表是自己的小孩
我也常稱我姪女為小朋友
就算是他的小孩
那又怎樣
拿錢解決就好啦
那18000可能就是小孩的開銷

現在的人也沒啥道德觀念
性比愛容易太多了
你爽我爽就好
膩了就當個性不合分手
我也不想花太多時間在你身上
反正又沒結婚
拼事業比較重要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版主你女朋友是你的員工,一個月一萬八也不過是法定最低薪資,說是零用錢有點牽強吧!

人家女孩子20出頭,正當青春年華,白天聽你差遣,晚上還幫你降火,希望你給個名份也是天經地義天公地道
,擺明是你吃完擦嘴不想認帳,還衝刺事業勒......衝刺事業之餘,有人幫你穩定大後方,有衝突嗎?

搞不好你把女朋友掃地出門,隔沒幾天床上就有另一個女人陪你衝刺事業......
答案在原po心裡已經有底了

會發問....是想要大家幫忙壯壯膽.加持一下分手的理由和決心
然後證明決定不是錯的.也不是一個負心漢
n29828 wrote:
我女友吃穿住都是我負...(恕刪)


哇..大大18000喔
你等於是她的救世主了
她20初頭...你一個給她18000花
難怪刪不掉..
包吃包住這麼好康誰會走
請神容易送神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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