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博 wrote:
這樣的條件你應該知道不只三天兩天了......難道你心裡還一直期望著女人拋棄父母跟你開心過日子?......如果她辦得到的話......這種爛貨你肯收......你就是收破爛的
不管她條件是怎麼樣......至少是懂得孝順父母.......百善孝為先沒有錯.......只是不適合你而已
阿伯~~ 你這樣一次打臉到底!!
我不就沒有戲看了....


台灣也真是養奇人的地方~
交往了兩年,不知道女方家庭的狀況嗎??
這些不都是該知道的嗎?? 不能接受還敢去提親??
不管父母留多少給子女,他們好歹也是含辛茹苦地把小孩養大!
我從來不知道,原來孝順父母是"條件"可以拿來談的....
兩個家庭有期待的落差,你真的愛女生就好好去溝通!!
找到彼此協調退讓的點,頭過身就過了......
婚後做不做得到再說....

我有個朋友答應得比這些還誇張,結果現在小孩都高中了....
生三個男的,還沒有一個跟女方姓.... 因為老婆自己說太麻煩....

至於女人這時候就看的出來,她是真的愛你還是愛你的財產...
真正愛你的人,會想法子去跟雙方溝通,而不是一味的逼你接受!!
加油,幸福是自己的!
想要就去想法子爭取空間~~
真的不想要承受不住,那就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