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0510 wrote:
現實是樓主結婚前還.結婚前有一棟、結婚後還有買一棟的能力養孩子應該不會是問題.....(恕刪)
樓主之前的發文也只能說他繳了房貸車子跟孩子的保險。
並沒說孩子的保母費,衣食等開銷 全是他付的啊。
如果老婆也還有在上班,而且有雙胞胎給別人帶。
他說他的能力沒辦法讓老婆 在家不上班。 又說生到第四個,四個孩子他老婆就會在家帶小孩 。那不就是他老婆的薪水拿去付保母費及孩子衣食了嗎。
所以樓主他之所以養得起,是因為有人幫忙養啊。 所以我才說准他離婚後也不會過得比較好。
而樓主又說他沒想生。當然如果樓主是打算 拋妻棄子,只要房子就另當別論。
# 之前有另一樓樓主說孩子 都吃大人的食物, 所以不用另外的衣食開銷,不知這名樓主是不是也是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