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老公?很有錢?哈哈,很多新聞上講的都是置入性行銷兼膨風。檯面上一場商演100萬,實際上有沒有10萬都要偷笑會這樣對外宣稱,只要一些辦尾牙的廠商信了就賺飽飽。如果真的賺這麼多,請他拿出繳稅證明。大多是沒有這麼多的。新聞看看笑笑就好,當真就輸了。有錢人絕對不會招搖,招搖得通常錢也守不住。真正有錢人的會一直出來想辦法賺錢,博的是財經版面,不會一直博於樂新聞版面。博娛樂新聞就是騙迷哥迷姐的口袋。懂了嗎?
black pp wrote:不是這樣 小弟為...(恕刪) 男人這樣都還不離....難怪會被嫌到一無是處...若是我也嫌!還家暴哩!!!........別忘了人生三大樂事: 升官>發財>死老婆...換老婆也差不多考慮換個俄羅斯妹吧!!!!再生個優質洋娃娃!!!!...人生就有了光明.....
無聊MIS wrote:摟主如果不想停損 那就建議快把戶頭的錢轉到父母名下或是靠的住的人名下,這樣往後離婚財產才不會被分括太多 ...(恕刪) 結婚本來就不可能每天都好來好去,搞不好過一陣子多相處幾年就好了。但人要懂得未雨綢繆,財產要懂得事先安排,最好有一部分在國外,房子可以設立抵押給銀行。婚姻是兩個人的是,就算你想在一起,也要人家同意才行。如果在財務上能先立於不敗之地,你才能掌握主動。如果真的離婚,無論是他或是法院問你經濟情況,你都大可以一句"按陰陽,要滾快滾,要錢沒有,房子是銀行的。另外,老子準備去啃老環遊世界幾年內不會工作所以不會有未來薪資,要求女方支付贍養費"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