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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2X-3X萬還每天被嫌


藝人老公?很有錢?
哈哈,很多新聞上講的都是置入性行銷兼膨風。
檯面上一場商演100萬,實際上有沒有10萬都要偷笑
會這樣對外宣稱,只要一些辦尾牙的廠商信了就賺飽飽。
如果真的賺這麼多,請他拿出繳稅證明。大多是沒有這麼多的。
新聞看看笑笑就好,當真就輸了。
有錢人絕對不會招搖,招搖得通常錢也守不住。

真正有錢人的會一直出來想辦法賺錢,博的是財經版面,不會一直博於樂新聞版面。
博娛樂新聞就是騙迷哥迷姐的口袋。懂了嗎?




black pp wrote:
不是這樣 小弟為...(恕刪)

男人這樣都還不離....難怪會被嫌到一無是處...若是我也嫌!還家暴哩!!!........

別忘了人生三大樂事: 升官>發財>死老婆...換老婆也差不多
考慮換個俄羅斯妹吧!!!!再生個優質洋娃娃!!!!...人生就有了光明.....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lyi33tw wrote:
藝人老公?很有錢?...(恕刪)


發這文發現
社會上有正義感的低調人士真的很多
謝謝大家
太后自己請進宮的............怪誰
話說結婚前不是應該就了解對方是怎樣的人了
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zhaohua 相簿http://www.flickr.com/photos/zhaohua/sets/

black pp wrote:
靠自己買房買車 ...(恕刪)




其實答案你都懂只是不想承認吧了~!上來找不到公主的相信我。

無聊MIS wrote:
摟主如果不想停損 那就建議快把戶頭的錢轉到父母名下或是靠的住的人名下,這樣往後離婚財產才不會被分括太多 ...(恕刪)


結婚本來就不可能每天都好來好去,搞不好過一陣子多相處幾年就好了。

但人要懂得未雨綢繆,財產要懂得事先安排,最好有一部分在國外,房子可以設立抵押給銀行。婚姻是兩個人的是,就算你想在一起,也要人家同意才行。如果在財務上能先立於不敗之地,你才能掌握主動。

如果真的離婚,無論是他或是法院問你經濟情況,你都大可以一句"按陰陽,要滾快滾,要錢沒有,房子是銀行的。另外,老子準備去啃老環遊世界幾年內不會工作所以不會有未來薪資,要求女方支付贍養費"結案。
難免會有了會想要更多
可以再溝通看看
black pp wrote:
靠自己買房買車 ...(恕刪)
加油啦 每天都覺得自己壽命減短的日子要撐住啊

Kanyil wrote:
結婚本來就不可能每...(恕刪)


這招記下 先筆記

環遊世界聽起來不錯 哈哈
離婚協議書準備好,下次再嫌就直接丟給她,叫她簽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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