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現在最好情況就是1.搬出去2.待他還完30萬,其餘1到7月每月付的5000當房租、6萬就當作給他祝賀買新房,所以不拿3.再過戶4.最後變更保人大概就是這樣子了erc wrote:奇怪,男生都知道愛...(恕刪) 他是說給朋友聽的哦朋友當時很崇拜他呢~結果....
Just鵝 wrote:1.搬出去2.待他還完30萬 ...3.再過戶4.最後變更保人...(恕刪) 保人未變更前, 錢未拿到前, 不要傻傻過戶, 小心最後一場空, 還揹一身債保人未變更前, 錢未拿到前, 不要傻傻過戶, 小心最後一場空, 還揹一身債保人未變更前, 錢未拿到前, 不要傻傻過戶, 小心最後一場空, 還揹一身債
Just鵝 wrote:謝謝大家現在最好情...(恕刪) 就我了解的提供建議:保人部份這妳不用太擔心,銀行追款順序是,借款人(還款人)→保人→還款協商→都不成最後才上法院法拍,擔保品就是該貸款標的?並不會朔及其他動產不動產(除非房子法拍後不夠還貸款,但第一追討的也是貸款人),這樣說清楚妳就不用擔心這部分了吧。接下來就是談判的部份了,現在妳的籌碼就是持有1/2的產權,所以妳應該開出妳要的條件,包括頭期款的30萬,跟其他零零散散的金額,這些都不要客氣的提出,到時在酌情刪減釋出善意,這樣比較容易達到目的,等到談妥後,千萬要白紙黑字立下字據,最好也要有見證人簽字。至於要不要先搬走,這就看妳決定了,房子妳有一半權力,不是他要妳搬就得搬的,相反地妳不搬反而更能加速談判的速度,一旦妳搬走了,要回去主張什麼談什麼都會比較辛苦,要是他不在還要配合他時間呢,要把姿態轉換過來,他好好說妳就軟一點,要是來硬的,也不用太客氣,最好是都談好了也寫清楚了在搬離,當然前提是他不是會動粗的人,沒搬之前就忍耐一下。以上希望對妳有幫助。
到了這種節骨眼,只能交給協調會或專業人士負責了,不要個人私下協商,以免招來爆打或威脅,命還是比較重要的!大家既然已經不談情了,就公事公辦吧!千萬別心軟~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要想想多少社會新聞是談判不成被殺的,別忽略這些事,要保護好自己比較重要,自己的權益一定不能讓,尤其是這種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