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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已解決)


Just鵝 wrote:
以前男友曾自滿的和...(恕刪)


房子賣掉
分手
各自出多少,照比例拿回
謝謝大家
現在最好情況就是
1.搬出去
2.待他還完30萬,其餘1到7月每月付的5000當房租、6萬就當作給他祝賀買新房,所以不拿
3.再過戶
4.最後變更保人
大概就是這樣子了


erc wrote:
奇怪,男生都知道愛...(恕刪)


他是說給朋友聽的哦
朋友當時很崇拜他呢~
結果....
【每月繳房貸時他付15000、我付10000、他姐付3000】.....

恕我直說...

看到貸款如此分攤付款 還有個3000插花

不用看後文 我大概也知道妳們之間一定很複雜 有得灰(吵)了

祝你順利解決問題
珍惜擁有---Topus
只能勸您 做事不要瞻前顧後才能把事情處理乾淨.

剩下的自己想好該怎麼做便怎麼做.
Just鵝 wrote:
1.搬出去
2.待他還完30萬 ...
3.再過戶
4.最後變更保人...(恕刪)


保人未變更前, 錢未拿到前, 不要傻傻過戶, 小心最後一場空, 還揹一身債
保人未變更前, 錢未拿到前, 不要傻傻過戶, 小心最後一場空, 還揹一身債
保人未變更前, 錢未拿到前, 不要傻傻過戶, 小心最後一場空, 還揹一身債

Just鵝 wrote:
以前男友曾自滿的和...(恕刪)


看來要循法律途徑

請跟 呂秋遠 求救一下
2、30萬務必請他一次還清,否則日後又是糾糾纏!

Just鵝 wrote:
謝謝大家
現在最好情...(恕刪)
家務事往往都是各說各話,對誰對誰錯沒有意見,但是如果沒有在一起的意願就趕快分分掉,三十萬沒什麼好心痛的。
不要浪費時間比較重要。
I am Taiwanese. I Stand for Taiwan's Independence.
Just鵝 wrote:
謝謝大家現在最好情...(恕刪)


就我了解的提供建議:

保人部份這妳不用太擔心,銀行追款順序是,借款人(還款人)→保人→還款協商→都不成最後才上法院法

拍,擔保品就是該貸款標的?並不會朔及其他動產不動產(除非房子法拍後不夠還貸款,但第一追討的也

是貸款人),這樣說清楚妳就不用擔心這部分了吧。

接下來就是談判的部份了,現在妳的籌碼就是持有1/2的產權,所以妳應該開出妳要的條件,包括頭期款

的30萬,跟其他零零散散的金額,這些都不要客氣的提出,到時在酌情刪減釋出善意,這樣比較容易達到

目的,等到談妥後,千萬要白紙黑字立下字據,最好也要有見證人簽字。

至於要不要先搬走,這就看妳決定了,房子妳有一半權力,不是他要妳搬就得搬的,相反地妳不搬反而更

能加速談判的速度,一旦妳搬走了,要回去主張什麼談什麼都會比較辛苦,要是他不在還要配合他時間呢

,要把姿態轉換過來,他好好說妳就軟一點,要是來硬的,也不用太客氣,最好是都談好了也寫清楚了在

搬離,當然前提是他不是會動粗的人,沒搬之前就忍耐一下。


以上希望對妳有幫助。

到了這種節骨眼,只能交給協調會或專業人士負責了,
不要個人私下協商,以免招來爆打或威脅,
命還是比較重要的!
大家既然已經不談情了,就公事公辦吧!
千萬別心軟~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要想想多少社會新聞是談判不成被殺的,
別忽略這些事,要保護好自己比較重要,
自己的權益一定不能讓,尤其是這種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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