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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又放不下

依樓主女友的個性難保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建議如果女友回到您身邊後,兩人工作地點越近越好,別讓人可趁虛而入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不承擔任何責任。
蓓兒丹娣 wrote:
看到這邊我覺得這個建...(恕刪)

+1 非常同意您的看法與精闢...
版大先幫這位女孩跳出這個禁錮吧!!!
不管以後您兩位的未來如何..在這段時間中沉澱與省思..
因為至少現階段那位沒什料小弟第..是不適合他的..
站在你曾經那麼愛他的立場幫他.離開那..當然還要斷掉一切聯絡.
再來考慮您兩的關係.是否因該繼續..
問問自己..你相信他嗎..他所說的一切..
再問問自己..你能拋開他的過去嗎?相信你自己應該有答案.
這是誰都不能給你解答的..你能處理你家人的想法跟與論嗎..
如果你都能放下..那你就有這件事的答案了..
個人拙見..祝您有個圓滿的結果...
重復PO.......
在下看文章看得很累還是看不懂,所以不做評論(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在下也發表不了什麼意見)
不過建議你還是先把「他」和「她」分清楚吧,尤其像那種一句話有好幾個他的......「再」和「在」也請分清楚
如果標點符號能改用全形的就更棒了(不過在下也常用半形啦...)
別人說的話的部份請加冒號和上下引號

然後,不管後面是不是你情我願,只要有一次被強迫的,那一次的性侵害就成立(起碼那一次是)
證據可能麻煩點,只好請熟知法律的板友們提供意見了
Live long, and prosper!!
Akulamaru wrote:
在下看文章看得很累還...(恕刪)

+1
這裡是公共論壇不是網誌....樓主的心情我能理解
但是這篇的文章結構我越來越看不懂了
想必樓主也是想尋求大家幫助所以才PO上來的吧~
那就要先讓大家看得懂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阿,不是嗎?
樓主為了寫文章而回憶起整個經過時,想必是心思紊亂,能寫成這樣我覺得已經OK了,畢竟故事很長,讀者慢慢的認真看,還是看得懂至少九分意思,我就看懂啦!

另外建議樓主,你後續回應網友的文章,建議把一些重點用編輯方式,附加在第一篇原文的後面,以免很多人沒有看完後面的回應,在不了解狀況下就回文。還有後續的發展希望也能補足,讓大家能有更多資訊作判斷。

看到目前為止,這個事件如果是真實的,那我建議找雙方父母或家族長輩一同協商,順便找些有力人士,如當地議員,民代或立委,最好也聯絡一下蘋果日報記者,關心一下案子進度,重點是要讓「那個人」能得到教訓,避免將來有更多受害者。
很不合邏輯的故事。

從版大的文字中,可以發現,
版大的文章有時以第一人稱敘述,有時又變為第三人稱,有時二者混合著使用,
就連你、我、他、她、它都攪和在一起了;

版大的個性不也如此?
事已至此,
就別管那個被告了吧,管他薪水多少、管他勢力如何、管他家境如何?
既然已提告,他就交給法律去管吧。

版大應該關心的是:
版大女友還在原公司上班? 那位被告也仍在職?
也就是她們兩人還在同一公司?
整個公司都知道版大女友發生的事件了?

版大太衝動了,就這樣找人上山去談判?
五十步笑百步,
版大未考慮女友的立場與顏面(文字中提到,談判時辦公室還有其他員工正在辦公)
這種粗糙的處理方式,何異於"強暴"?

版大如何打聽被告的為人? 向被告與版大女友的共同友人打聽?
版大究竟有無考慮女方的處境??
版大想討回的是自己的面子? 還是女友被欺凌的正義?
如果想讓事情單純化,尬車的事情就不用在這個時候插播了吧。


版大既然口口聲聲相信女友是被逼迫的受害者,
那麼,上山談判時,就該會同警員一同前往;
尤甚者 .....
和警察一同前往的,根本不應該是版大,而是版大女友的家人!


版大此時此刻,心裡只有自己,
偏偏又不知如何對待搶回來的「她」、對於『他』又是滿滿的不甘心;
我想建議版大:
如果真的想"喬"事情,那麼就該周延些、該長遠些 -- 何妨,
何妨把對方父母、自己父母的感受與顏面都考慮進來吧。
若否,
就好好保護女友,別再有絲毫質疑、別再讓她受傷害了。






masahiro929 wrote:
版大此時此刻,心裡只有自己,
偏偏又不知如何對待搶回來的「她」、對於『他』又是滿滿的不甘心

我想建議版大:
如果真的想"喬"事情,那麼就該周延些、該長遠些 -- 何妨,
何妨把對方父母、自己父母的感受與顏面都考慮進來吧。
若否,
就好好保護女友,別再有絲毫質疑、別再讓她受傷害了

個人覺得 masahiro929大大 都說到重點上了~!
非常的認同~!


如果真的信任,真的愛惜與愛護這段感情,
不是讓更多人知道,讓大家都知道你的為難

而是,好好互相療傷止痛


現在的狀況,就好比女友生病很重,
男友雖也是好心,但是硬拉著女友到處就醫,這樣又對女友是真的好嗎?
病人/受傷的人,需要的是什麼? 換個角度想想

真的愛,就相信投入
不然,就放手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敢問樓主心裡不會有疙瘩嗎??
發生這種事情,其實女生心裡已經背判你了,還有幾次是自願的!
這位女生心還不定,忠誠度不夠高啊
樓上有人說"有勢力的不會是一開始就大聲的",這句話說的真好,

樓主遇到的瘋狗,我也遇過啊!
真的只會亂叫,其實沒有本事,也是嗆說要對我怎樣怎樣,這種人我懶得理他

樓主的整個事情還沒結束,敢問樓主的女友得到教訓了嗎??
如果她的態度相當堅定,那位男生會有第二次機會嗎??(第一次就算了)

樓主自己好好想一想,以後這個劈腿記憶會不見嗎??
還會不會有下一次??

樓主,下一位會更好啊!
看完了文章心情也沉重了起來
這件事確實是男人最難以接受的事
我只能說樓主加油吧!

當局者迷.....
人總是會選擇自己想聽的話來廳

站在旁觀者的立場
我真的覺得樓主可以放棄這個女孩了
別把自己弄得一身腥才是!!

不管怎麼樣,都替你加油啦!

真的捨棄不了,也要冷靜的思考將來
確定自己的內心真的沒有疙瘩在
自己真的不是自欺欺人
再重新接受這份感情吧

但.....
能放棄是最好的!!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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