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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跑法王 之 實事求是(關於台灣離婚率)

Wei_1144 wrote:
這個模型是用來說明 1.042%的有偶人口離婚率,可能代表的累積離婚比率是多少,模型中當然會有假設
如果你想要實際的數據,可以從內政部數據中 把歷年的 離婚對數加總 / 結婚對數加總 算出來,應該也是比1.042%高出非常多
你的第二個問題,模型中假設每年的離婚率都是1.042%,是固定的。

感謝你的保貴意見,本王再好好思考一下,哇哈哈...

路跑一哥 wrote:
感謝你的保貴意見,...(恕刪)


不客氣呦

哇哇哇
路跑一哥 wrote:本王最近觀看版上幾個議題,發現又有台灣離...(恕刪)


長知識了!!!!!!!
Wei_1144 wrote:
不客氣呦
哇哇哇

1.

實際數字的話,在計算上恐怕有困難,因為當年離婚對數,很可能之前已經結婚n年了,所以不能把帳算在當年結婚對數頭上

台灣從1950年開始有婚姻法,而內政部的資料只有1981年以後

也就是說,如果從1981年開始計算,那本王要如何判斷之前30年(1950-1980)所結婚的人,離婚後有幾個混在1981年以後的數字中?這些都必須扣除,不能算在1981年以後結婚的人頭上

如果從25歲就結婚,可以活到75歲的狀況來看,(1950-1980)這批人,對於離婚率的影響力可以達到2000年-2030年,但不能算在1981年以後結婚的人頭上


所以說,這恐怕難以計算...

2.
1.042%是固定的似乎沒什麼問題,本王完完全全是套用你的假設模型,一字未動

只是你僅算到50年,而本王從50年後,逐年扣掉死亡那些人,繼續拉長算下去,得出緩慢下降的結果,正常來說,國家不會只有50年歷史吧?



3.
還有就是,近幾十年離婚率拉高,也不完全都是兩性問題,還有社會問題,比如說假結婚(外籍人士來台工作,拿到身分證就離婚).假離婚(避稅.脫產.包二奶,方便讓私生子報戶口)混在裡面,本王認為要扣除掉這些,才能看到真相
假結婚老鼠會化 非法中國人湧台
重點是要避免1.042%帶給人錯誤的印象,誤導大眾。實際的離婚率應該是比這個高很多

樓主要實際的數字,其實都可以從內政部的詳細數據中找出來自己計算呦,計算的方法不懂的話,可以請教一下統計學的老師。不用再在模型上鑽研,有點捨本逐末了

不知道什麼對樓主才是真相? 這些社會問題以前就存在的,況且不要忘了,他們也都是人啊,他們的問題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問題,以離婚率這個指標來說,不能說他們離婚不算數吧,不然樓主就要另外再定義一個不同的指標才對呦


不用謝我

哇哇哇


_____

呦,居然黑我,見笑轉生氣,真是無言

請你去問老師,是因為你在統計與數理邏輯方面的觀念與能力實在太差,誰有時間與義務慢慢地從頭教你呢?

就算告訴你答案,你大概又會說 其實你早就想到了,真是愛面子沒擔當

太自我中心的人,大概都會覺得自己是王吧

自大自負,卻又 沒有能力 沒有擔當,稱王? 夠格嗎?

哇哇哇
哇哇哇
哇哇哇

Wei_1144 wrote:
重點是要避免1.042%帶給人錯誤的印象,誤導大眾。實際的離婚率應該是比這個高很多
樓主要實際的數字,其實都可以從內政部的詳細數據中找出來自己計算呦,計算的方法不懂的話,可以請教一下統計學的老師。不用再在模型上鑽研,有點捨本逐末了
不知道什麼對樓主才是真相? 這些社會問題以前就存在的,況且不要忘了,他們也都是人啊,他們的問題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問題,以離婚率這個指標來說,不能說他們離婚不算數吧,不然樓主就要另外再定義一個不同的指標才對呦
不用謝我
哇哇哇


內政部的資料本王看的很清楚,問題在74樓的第1點也說的很清楚,就是有計算上的困難才提出疑問,但你似乎沒明確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如果你有解決方法,稍微點一下,大家就知道了,本王問你問題,但你卻叫本王去請教統計學老師...這...哇哈哈
那本王是不是可以說,你之前的算法有問題,至於詳細情形,內政部 或 統計學課本都有資料,請自行查閱 或 詢問統計學老師,不要問本王,不是本王不想說,而是我們差距太遠?
既然你一直沒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法,那這問題本王也只能當作你無法解釋....哇哈哈...


模型是由你先提出來的,現在本王對你提出疑問,你卻叫本王不要捨本逐末在模型上鑽研?...這...哇哈哈....
本王從50年後開始統計,離婚率呈逐漸下滑的趨勢,你似乎也沒真正解釋問題所在
如果本王有錯誤,直接提出來即可,而不是叫人不要去鑽研這問題
其實你所提出的模型,從一開始的假設就偏離實際有段差距,本王認為參考價值很低
本王還算有耐性,慢慢點出其中的矛盾,否則本王大可以一句不切實際,就直接結束這話題,哇哈哈


至於1.042%,也不是什麼誤導,因為那個公式本來就清清楚楚的說明,是每一年當中的有偶人口離婚率,如果本王說那是歷年所加總的離婚率,那才是在誤導

社會問題方面,目的是要說明,離婚率也隱含假結婚.假離婚,以避免民眾一看到數字,就對婚姻產生不信任感



本王覺得,再繼續下去,似乎也討論不出什麼實質的東西,反正你應該也是用"請教統計學老師"這種說詞來應對,如果要別人請教統計學老師,那開版討論的意義何在?所以我們的討論到此為止吧...
剛才正跟家人討論台灣的離婚率,然後看到這篇

比較好奇的是其他各國的算法是什麼?

如果也是相同算法,那就.......感覺也只能承認這就是事實,只是沒有煤體說的那樣幾分鐘就一對。
Kat_C wrote:
剛才正跟家人討論台灣的離婚率,然後看到這篇
比較好奇的是其他各國的算法是什麼?
如果也是相同算法,那就.......感覺也只能承認這就是事實,只是沒有煤體說的那樣幾分鐘就一對。

國際上的排名,是以粗離婚率下去做計算與比較的,它的算法是 當年離婚數/總人口

不過粗離婚率的算法,在分母部份,也包含了未結婚這些人,這是被質疑的地方,國際上會用此來排名的原因,在12樓說的很清楚

真正比較接近實際情況的是有偶人口離婚率,算法是 某一特定期間之離婚對數 對 同一期間之期中有偶人數的比率

無論是粗離婚率 或 有偶人口離婚率,算起來.比較起來都沒有所謂的48% 或 世界前3

所以有些東西,最好要去求證,不要看到報導就照單全收,哇哈哈...


還有要注意的一點就是,這些離婚率大都是以年為單位,它最主要是要說明某段期間的情況,也就是這一年之中有多少對離婚,僅止於此,因為國家每段時期.每年狀況.甚至價值.觀念都會有所不同,所以拿著某一段期間的數據,然後一廂情願去做日後幾十年的推測 與 聯想是沒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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