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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媽媽開出的結婚條件 <更新> 10/15 PM 11:45

這位樓主很傻很天真,
要是怕對方出軌,寫婚前契約來約束就好,
出軌方必須主動放棄名下房產。

現在要求寫她名字,貸款你承擔,
很明顯就是個不想和你共患難的女生,
說家裡大權操控在她媽媽多半也只是
演戲而已,難道私下和她媽媽溝通時,
她不能以強硬點的態度站在你這邊嗎?

現在一切好戲根本還沒上演,等你們結了婚,苦難才正要開始

听你家人的話
分手比較好
不合理的不接收
現在的社會把女孩把結婚都變成巨額交易 只負責貌美如花就好
男人呢 不如不婚 守著自已的應有財力,也比較快樂。
看了莫名的有感觸,6月底和前女友分手,對方父母覺得我家沒房子做生意有負債,就逼交往9年的前女友和我分手,看來有沒有錢都很煩惱
趕緊跟未來老婆連繫吧

乖巧與家人相處融洽且關心你

就算在住家附近買房子也是好事

更何況未來丈母娘已經說好了可以出頭款三百萬

就不用顧慮女方的存款~

另外樓主的態度很重要~兩方家庭提議是其次~是男人就自己去跟對方父母談

請耐心解決吧 這家務事上來問 有些網友評論你另一半與家庭 這樣你有爽到?

樓主的條件不差~

結了!~真會後悔~

套一句神人的話

千萬別放生阿......
高手中的高手 wrote:
這位樓主很傻很天真,...(恕刪)
女方擺明就是沒什麼本事還想吃人夠夠
拿個300萬出來就想把男方綁死當奴才
有本事就拿多點出來
我大學同學跟他老婆結婚時
女方父母一次就是拿1700萬出來給小倆口買房子
雖然房子登記在女方下
但這樣的氣勢要來壓男方也才說得過去
只是出個300萬就想當大爺
呵呵....只想回女方"何不食屎乎?"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結婚不能太計較,
我看假裝沒考慮以下條件就答應了。
你女友將來養你都可以。


tigerpiggy wrote:
小弟潛水多時,想不到...
願意出頭期款300萬讓我們買房子⋯⋯
她本身是國立大學碩士+會計師執照+安X會計師事務所出來的(這幾天新聞很大那間),所以整個工作條件很好
她的存款是跟我說6萬,但實際有多少我不知道,也許她爸有幫她投資吧
(恕刪)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真有趣的新聞~不知台灣會不會跟進?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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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老婆錢花 哈爾濱要列為家暴

黑龍江省十一月一日起推動「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規定中明指,丈夫若對老婆經濟封鎖(不給老婆錢花),將以家暴法處罰。這是繼廣州、深圳、長春、濟南、青島等之後,哈爾濱加入全面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城市行列。
【2014/09/27 聯合報】

大大,
結婚的過程中,是兩家人的事(非兩個人),當初是為了結婚前提而交往,所以一路走,你只有知道她的個性,是不是適合陪你走完接下來的人生。如果是,那你必須保持正面思考且運用大智慧來處理接下的種種事情。因為,挑戰通常不只有眼前。如果不是,就可以打住,藉此機會放手,平心靜氣,別傷了和氣,以後還是朋友! 一切想清楚就做就對了,這就是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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