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本樂 wrote:你好 我27歲 前女...(恕刪) 要斷就斷乾淨吧我之前遇到的也和你一樣,而且是最後一個知道這就是完全信任的下場,直到分手後一些耳聞一些傳言紛紛流出才知道就如電視劇情一般,離開我那天就直接去另一方那同居了若你不想再回到那以前的日子,那麻煩你振作!! 加油
吃的到媽....吃的到可以出去啊........(誤) ==反正這樣看來她回頭的機會很大,她偷吃後分手回頭? 你會願意重新接納? 心裡沒疙瘩? 她以後不會再犯?如果會有疙瘩又有可能再犯 建議...去吧 吃的到對你沒壞處 你開心她開心 未來又不用太負責畢竟是她先自私的如果不會有任何疙瘩等 未來會想一輩子 那建議你保持你的決定 除非她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