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er78 wrote:做月子再女友姐家做了 ,女友還堅持育嬰假
產假+育嬰假=兩年兩個月
貴女友的公司有這麼好
能夠讓貴女友請育嬰假嗎?
superer78 wrote:
事情再重整一次,女友要去她姐(姐與姐夫都要上班)家坐月子(她姐有2個小孩再加肚子裡2個月,老大上幼稚園老2目前8個月大)。
女友坐月子時老大與老2皆送幼稚園及保母,等女友做完後再照顧老2與自己的孩子(等於幫忙照顧老2幫姐姐省保母費,也算貼補這陣子住姐家的費用)。
我媽反對理由是姐要上班跟本沒時間照顧還有2個小孩要顧,也不是女友自己家是姐夫家,如果女友回自己家讓媽媽照顧我媽很讚成。
最後女友坐完月子後,也要把小孩留在她姐家等育嬰假放完再帶回來南部。(我是替代役使用家庭因素再家附近公所)
請問大家怎麼看 ?要如何說服女友?女友個性很硬
或我該怎麼做才能減少一些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