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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做到這樣了還挽回不了嗎?


machi6000 wrote:
我在2011年曾po...(恕刪)

有些感動只需要讓對方知道, 不需要大庭廣眾宣告, 這樣子只會造成對方的困擾,
覺得你有點恐怖情人的特點!!
強摘的水果不甜,現在你做得越多她就越反感!別浪費時間了~該下車的下車,該下班的下班!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不愛就是不愛了,沒有任何理由的!看開點,走出來吧!
machi6000 wrote:
我在2011年曾po...(恕刪)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
你跟她交往三年,可能都不知道她要什麼吧!
對方不要的東西,你的付出就不算付出 ...
我的論點是來自於~
「我都做到這樣了」← 很一廂情願的自以為
另外~ 女友都表態分手了你還來個發揚光大
似乎在硬塞她不要的東西給她 ....
她現在需要的...是你不再出現她眼前了...
就結束吧!當做檢討改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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