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r2super wrote:
為什麼很多人都說去公證??
現在不用公證!法院也沒有"公證結婚"這個東西了....不要再誤導
我下周要參加同學法院公證結婚.在士林法院...

bear2super wrote:
現在都是登記婚(已經改很久了 97/5/23後結婚變成登記制),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了...
是的..現在登記婚..公證跟宴客一樣都只是形式..真正有法律效益的是結婚登記~
有的人還是喜歡有個公證的儀式..看個人..就像有人還是要宴客一樣
過去儀式婚.公開儀式是必要的..現在連宴客都是多餘的~~~直接登記就是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