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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買的,另一半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

zzz976248 wrote:
女方不願意付房貸的理由是...女生本身薪水少,且房子不在她名下沒有保障。
女方只願意每個月付5000給家用,其他薪水留著自用。

沒問題,滿合理的
要對方幫忙出就改共同持有
zzz976248 wrote:
也要求男方的薪水要給女方來管。

無法接受自己薪水留著用,男方薪水卻要給女生管這種要不得的觀念
除非女生是很強的理專或很會投資理財

如果要每個月撥出固定金額當家用
我覺得沒問題

但如果要全部薪水給對方
那就別結了吧

就曾有鄰居因為錢給女生管
管到最後負債累累還把房子賣掉還錢(因為女生不知道是拿錢去賭還是買股票)
這跟愛不愛根本沒關係

用錢來衡量愛
根本就是交易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現在都流行三代宅了,夫妻是一定要分攤的
房子男生買登記男生名下 為什麼女生要幫忙負擔房貸??

為什麼不去辦理共同持有 這樣要負擔也比較心甘情願

現在離婚率這麼高 房子登記男生 女生幫忙負擔家計 如果不幸離婚 女生得到甚麼東西?

肚子吃得可以拉出來嗎? 將心比心吧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叫你朋友叫小好一點吧...

我結婚前就買了房子,名字登記當然是我,婚後沒叫老婆出過一毛錢,連提也沒提過。

別說房貸了,水電瓦斯第四台網路撒小稅都是我出,婚前本來就自己在用,婚後自己也在用,因為老婆小孩使用而多出來的水電費跟房貸比起來算是九牛一毛。

婚後要分擔的事情還很多,不須要通通都共同負擔吧。

usa207 wrote:
如果他們有天離婚,就倒楣了,房子是女方名字
男方的錢相當於人間蒸發

婚後買的房子不管登記誰的名子
離婚後都一樣對半分

婚後給的錢
離婚後也一樣對半分

chenyiji wrote:
要是我老婆自己有透天...(恕刪)

你需要付出家用費用及忍受不要付貸款被人嫌,而且若是要平分付擔房貸名下還不能有你,你願意不願意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兩個人講好就好了,

女生收入不多, 每月拿出5000負擔家計,
其餘男生負擔我覺得OK!

就各自管理自己的金錢

者龜 wrote:
年薪才35萬已願意每...(恕刪)


一個月差不多賺3萬 只拿5000貼補家用其他都孝敬自己&娘家 那繼續當乖女兒就好啦 何必結婚

房子不是登記你得沒錯~但是你有沒有使用....拿個5000出來就想包水包電還包吃包住阿~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還不簡單, 叫你朋友把房子登記在女方, 房貸女方自己負責, 然後還要女方的薪水交出來歸男方管, 看女方願不願意

神經, 薪水歸女方管, 拿甚麼去繳房貸啊! 她每個月給的5000塊嗎?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每個人的觀點不同
但建議有共識才結婚

個人觀點是
既然結婚共同生活,就由不得你不願意負擔
不願意負擔,為什麼結婚?
想要有保障,該怎麼分就怎麼分,條件談好就是了
只想找飯票金主的,麻煩出口在那邊,不送

再說
這類型女人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就只想著要保障
我真的很好奇,一個會讓你害怕需要保障的人,你幹嘛嫁啊?

現實的問題都可以談好再說,但絕不是需要保障或什麼理由,而拒絕付出
不想付出就不需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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