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男方家庭是台灣人,女...(恕刪)
說到族群差異
我想請教一下
台灣閩南人嫁女兒都不讓新郎吃飽再離席的
客家人是吃到賓主盡歡
不夠
再從餐廳回到家中續攤
感覺上
閩南習俗對男方比較殘忍
為了婚禮累了一天還要餓一餐
請問天理何在?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男方家庭是台灣人,女...(恕刪)




a72305218 wrote:
哈!怎麼可能補定了
以現實面來說
談到最後男方不爽,屁股拍拍走人時
吃虧的是誰?
拖幾個月再去談,相信條件大不同


cm4430 wrote:
我店裡來的新進員工她弟弟今年19歲,他把一個才14歲的女國中生肚子搞大了,不僅被告還被要求50萬賠償。
舉這個例子是想說:一定是男方有什麼過失才會任人予取予求。
很可能是男方本身就不是什麼好東西,女方要求有點保障也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