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女生這樣是否很現實??

mini600902 wrote:
關於聘金七五萬 我...(恕刪)

樓主的原文:
還好我聘金要求不到75萬。未吵架前,甚至一度想拿自己的錢出來擺,至少讓父母放心我嫁得沒很差,還好一提到錢,男生就破功了,讓我不用走到那一步


而接電話的問題不是在於男性友人,而是男友很在意的情況下接"追求者"電話,還接了"近十次",而且樓主自己也說這是"合理懷疑"....
樓主原文:
男生會打電話給我,前後三個禮拜也不超過十次,知道有男友後,打得更勤,這倒要問問男生們,在想什麼??而這件事,可以讓男友一直合理的懷疑我,找我吵架長達兩個月

版主說提到錢 男生就破功了
意思應該是男友很小氣..男友就是不想結婚有出到錢
可能是這意思
然後版主也認為這樣的結果不錯
她可以不用做"表面工夫"給自己爸媽看 讓爸媽以為她嫁的還可以
以上是我的解讀
我認為版主要男友準備聘金 這件事真的沒什麼啊
又不是她不幫忙 又不是七五萬都要男友出

至於你以下說的接電話...
不好意思 我先前說的觀念完全跟版主在這版說的無關
那只是我的感想 認為版主縱使想跟異性來往'交朋友
這也沒什麼啊
------------------------------------------------------------



mravip wrote:
樓主的原文:
還好我聘金要求不到75萬。未吵架前,甚至一度想拿自己的錢出來擺,至少讓父母放心我嫁得沒很差,還好一提到錢,男生就破功了,讓我不用走到那一步


而接電話的問題不是在於男性友人,而是男友很在意的情況下接"追求者"電話,還接了"近十次",而且樓主自己也說這是"合理懷疑"....
樓主原文:
男生會打電話給我,前後三個禮拜也不超過十次,知道有男友後,打得更勤,這倒要問問男生們,在想什麼??而這件事,可以讓男友一直合理的懷疑我,找我吵架長達兩個月


mini600902 wrote:
至於你以下說的接電話...
不好意思 我先前說的觀念完全跟版主在這版說的無關
那只是我的感想 認為版主縱使想跟異性來往'交朋友
這也沒什麼啊...(恕刪)

原來真的是無關啊...
我也認為這觀念沒問題,會回只是覺得和這版的問題是兩回事而已.....

1.吵架絕對沒好話 出來的都幹話 跳過
2-1.女人交往前交往後和結婚前結婚後完全是兩個人 聘金會不會落入對方父母手中 天曉得?
2-2.大間房子貸款男生繳 那房子是給哪一方的父母住?
2-3.房子改共同持有 貸款女生繳 能夠保證婚後生完小孩不會直接用顧小孩的名義說沒時間上班來擺爛?
2-4.有了小孩為什麼要登記在女生名下而不是小孩名下 幹甚麼東西?
以上為原文回復↑

以下為爬完文章感想↓
有人提到男生有機會無預警失業
難道女生就不會無預警失業?
產假不過才8個星期 比起男生請產假休息8個星期工作不但容易銜接不上
甚至出現產後憂鬱的狀況也有
比起男生反而更容易失業的是女生吧
貸款女生哪可能繳到最後
最後還不是變成男生要扛房子還變成共同持有
所謂身無份文的裸嫁 能夠保證婚後收入全部在家庭上而不花一毛在原生家庭上?
原po還提到
男生只想到房子沒想到有小孩之後的開銷
那為什麼不等有小孩之後再登記小孩名字就好?

另外原po還真的非常理直氣壯的把所有責任推到追求者身上
不要忘了一個銅板拍不響
婚前對其他追求者都猶豫不決了
婚後有小孩之後真的能果斷拒絕所有追求者好處?
還拿公事來壓男朋友 如果不准你接萬一真的是公事
這男生不就被你講得更難聽?

看到女生版本的請客借錢回覆
標準的交往中心甘情願 分手後就變不甘不願
既然男生自私到這麼惹你嫌惹你厭
為什麼還想要嫁他? 為什麼當初還要再一起?
為什麼要等到被砲轟到無力反駁才搬這些雞皮蒜毛的小事出來替自己護航?
難道看人眼光不好你打算反過來怪01的網友們?

還有還沒結婚就直接腦補男生10年20年後肯定會變心
所以房子理所當然要登記在女生名下
這擺明找架吵的態度真的讓人非常不以為然
你男朋友要是這麼花這麼容易變心那他佔有慾就不會強到讓人有點反感了
而且對你的態度是絕對是你可有可無分手後不復合也無所謂
自己腦補的劇情也能夠拿出來當作護航的有力證詞?
手機不會設定 各大手機門市的服務人員擺好看的嗎?
有沒有心要去做而已 這也能拿來當理由?

01上來抱怨結婚習俗的大有人在
對方父母口頭說聘金擺好看事後卻收入口袋的也有
原po回覆中提到"還好我聘金要求不到75萬。未吵架前,甚至一度想拿自己的錢出來擺,至少讓父母放心我嫁得沒很差"
75萬你擺上去了嗎?還是給男生了?
這年頭開空頭支料人人都會
前鎮子ptt就有一個叫安久的女生分手後還刻意發文誤導網友
弄得在爆掛文章出來之前 人人都認為男生是人渣
下次上來討拍直接請直接一點打上"安安 老娘就是上來討拍的"
我想回文一定都是非常有佛心的網友幫你罵男生
而不是一堆人心存疑點發問和回文酸你

最後75萬聘金雖然不是小錢 但我相信多數男生家庭都給得起
只要女生有那個價值男方通常會給的心甘情願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也是相同的道理
做戲也要做全套 哪有人做半套的?
你看狗狗還不是簽屬了放棄郭台銘的財產協議書才順利嫁入豪門的?
很多女人都是婚後才變樣
你婚前就變樣了 男生又怎麼可能會入坑?
還這種百般算技又為自己護航護到破綻百出的態度
讓我開始覺得男方不是給不起而是不爽給
這個男生疑心病太重,但女生沒和追求者切清楚也不應該。

女生"如果有小孩,名字登記女生的"
不合理,房子出已經共同持有,有小孩變女生的?
這是什麼道理?還沒結婚就想好離婚?
那這輩子還是別結了吧!
怎麼大家一直停留在75萬這個數字呢, 而且執著到很好笑
現在就借用一下四樓網友的回覆, 讓大家知道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 而不是本人的要求,ok?

Junodidi wrote:
第三点看你怎麼想,如果你女友是不出錢佔你便宜的人,那要求房孑一半主權的確不对、你已繳150萬、建議聘金就是75萬不兑現支票、婚後女方要出部份生活費、!房子就对半、畢竟頭期是你出的


不到75萬,表示1元~74萬9999都有可能
我要求多少,個人資產有多少,應該不用在這討論區交代得一清二楚吧?
先說好,引言不是嗆聲,是要解釋看倌的疑惑
選我正解 wrote:
1.吵架絕對沒好話 出來的都幹話 跳過
2-1.女人交往前交往後和結婚前結婚後完全是兩個人 聘金會不會落入對方父母手中 天曉得?
2-2.大間房子貸款男生繳 那房子是給哪一方的父母住?
2-3.房子改共同持有 貸款女生繳 能夠保證婚後生完小孩不會直接用顧小孩的名義說沒時間上班來擺爛?
2-4.有了小孩為什麼要登記在女生名下而不是小孩名下 幹甚麼東西?
以上為原文回復↑


1.吵架的確沒好話,但男生若已口出威脅恐嚇之語,就別怪女生要分手
2-1 聘金會不會落入對方父母手中,我家情況我說很清楚了,不相信?那就不要結,分手了就別怪女生
2-2 說過了,是給男方父母住.要是男方貸款買一間房給女生父母住,女生還會上來問問題?這麼簡單的邏輯
2-3 婚後誰會擺爛不知道,如果沒有信任,幹嘛結婚?同2-1那就不要結,分手了就別怪女生
2-4 原文有寫,當時沒想到. 別又說是女生的錯,男生也沒想到啊,他應該只想著如何把女生的錢挖過去吧

關於無預警失業,沒有誰的機率比較高的問題,比較大的問題是,有工作的那一方能不能夠撐起兩人的生活
關於裸嫁後女生的收入分配,還有房子登記小孩的名字,確實很有爭議,沒有互信互愛的兩人,還是不要走到這一步的好

選我正解 wrote:
另外原po還真的非常理直氣壯的把所有責任推到追求者身上
不要忘了一個銅板拍不響
婚前對其他追求者都猶豫不決了
婚後有小孩之後真的能果斷拒絕所有追求者好處?
還拿公事來壓男朋友 如果不准你接萬一真的是公事
這男生不就被你講得更難聽?

一個銅板的確拍不響,但你不知道這世界有精神異於一般常人的人?欲知詳情,請自行看22樓的回覆
要說婚前這樣,婚後就一定會亂來,那婚前沒小孩的人,婚後就一定生不出來?
拿公事壓男友,這樣說就難聽了. 他懷疑我上班跟人聊天,好~那我換去他們公司吧,他說"我們公司那麼爛,人都快走光了,妳來幹嘛" 我說不然我換別間公司吧,他說"那更看不到,更有可能被追走",試問,女生該怎麼做才好??

選我正解 wrote:
看到女生版本的請客借錢回覆
標準的交往中心甘情願 分手後就變不甘不願
既然男生自私到這麼惹你嫌惹你厭
為什麼還想要嫁他? 為什麼當初還要再一起?
為什麼要等到被砲轟到無力反駁才搬這些雞皮蒜毛的小事出來替自己護航?
難道看人眼光不好你打算反過來怪01的網友們?

請客我絕對心甘情願!!但如果點餐用偷偷摸摸的方式,那就是他的問題了
你問的"為什麼還想要嫁他? 為什麼當初還要再一起?",可以去問那些離婚的人嗎
想嫁他,想在一起,當然是兩人剛相處沒問題的時候啊
我並沒有覺得我無力反駁喔,是網友有疑問,我一一回答而已,也沒有怪01的網友怎麼樣啊,你是?受傷了嗎?

選我正解 wrote:
手機不會設定 各大手機門市的服務人員擺好看的嗎?
有沒有心要去做而已 這也能拿來當理由?

你常常被騷擾?所以應對方法很熟?追求者的來電也不過十次不到,要說他騷擾,法律上也還不夠格吧
要不是男生如此自卑沒信心,疑心病重,問題會很大嗎?

選我正解 wrote:
75萬你擺上去了嗎?還是給男生了?

我有要嫁他了嗎?他房子給我了嗎?沒的話哪來的機會擺75萬給男生

選我正解 wrote:
而不是一堆人心存疑點發問和回文酸你

心存疑點是正常的,從別人的疑點中,我也可以學到,原來有人的想法是這樣的
酸我的那些人,我是比較同情他們.通常會酸別人見不得人好的人,是因為自己的人生無法到達他想要的level,才會用講話酸來酸去的負面行為來保護自己脆弱的一面

選我正解 wrote:
你婚前就變樣了 男生又怎麼可能會入坑?

實際的情況是男生變了樣,女生不入坑後,男生還一直打著深情的招牌死纒不放
01有勇士要幫忙去開導他,勸他看開點嗎?
我從第一篇看到第八頁樓主的最新回覆~~~~
我認為樓主很好,我認為應該也沒有隱匿什麼事情~~~~
男生的問題比較多

吵架部份
我認為是缺少了互信所導致
就我而言我女友的前男友有部份就跟樓主前男友一樣~~~充滿了不信任
事事都管~~~以至於我女朋友非常受不了~~
我的作法是信任她~~我從來沒看過她手機~~也不干涉她的交友圈~~~~
她同時享有我的愛以及單身時的自由,在她沒辦法找到更好的人之下,就會心甘情願跟著我
同樣的她的媽媽也是告訴她信任的重要,她一樣完全不看我手機,不干涉我的交友圈
大家都成人了,就該相信對方會好好的處理事情,基本的信任都沒有如何走入婚姻??

金錢部分
我認為是男生金錢管理不當~~~
薪水完全100%繳貸款,這是相當不妥的,這樣完全沒有餘錢處理突發事件~~~
變成完全女生要處理生活上所有開支~~~~
在男方不是這麼負責任的情況下在加上台灣的超高離婚率~~~~
小間讓女生繳貸並改共同持有,並不會不合理,一方面也減輕男方負擔,女方還得繳250萬不是嗎?
而且是婚後才改登記~~應該不會有烙跑問題
再者女方有說繳得吃力就先賣掉~~對於男方財務狀況相當吃緊而言~~這相當合理~~

網友糾結的聘金部分~~~
75萬我覺得是相當誇張的~~~當然如果是賣女兒是另當別論~~~
否則以台灣這樣的薪資結構再加上人口結構迅速邁向老年化~~
75萬約等於一個月薪6萬加年終1個月的人一年不吃不喝~~~~
更別說現在台灣平均月薪似乎是在45000左右並且M型化嚴重~~~
對於組成新家庭來說~~~~~這是沉重的負擔~~我是深有體會~~
女方說願意花自己的錢把聘金擺上~~~我認為算是有誠意了~~~

面子比不上現實,金錢實力不夠,又要排場~~~~這心裡上應該是有相當程度的自卑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我也論及婚嫁了~~~女方家長也是因為某些因素,所以很要求面子~~~
受過傷,受過委屈,自卑~~~所以非常看重面子~~~因此聘金也要求不能減~

就追求者而言~~~
我認為女方的做法也算合理,有在保持距離~~~
因為是上司,不可能完全做到完全不理,因為工作還是得做下去的~~~~
也不可能都不接電話,不管在公在私~~我不認為工作上的人際關係是這麼簡單的事~~~
女方一直有給追求者釘子碰,有在處理這件事~~~我認為是ok的

我知道樓主不是想要結婚後又離婚的,但是女方理財觀念顯然比男生好~~~
現實生活眼睛張開就是要花錢,於是女方在合理的情況下想要個保障是合理的~~~~~~
不能說女方全對或者男方全錯~~~但男方問題比較大~~女方問題比較小是確實的~~~~

如果妳的男朋友是我,我相信妳會生活的很快樂,我能給妳足夠信任與空間,不因婚姻改變
而我也會娶妳,因為妳能考量現實生活能持家
這是我看完全部8頁的結論~~~~
我是覺得情人間的感情事就連自己的朋友也是霧裡看花,更別說是網友。

我是男生,我就講一個比較絕對的道理和原則:男人應該要更有格調。為什麼呢?因為平均來說,一樣的職位當男人領一塊錢薪水的時候,女人大概只領7毛。女人因為結婚生子的緣故,即使是在現代的社會,如果是在性別分配較平均的職業上,雇主仍會傾向於聘請男性。為什麼呢?大致來說雇主不用擔心男性生小孩、放產假,也不用擔心男性會因為家庭辭職,甚至還比較喜歡聘請結了婚的男人。那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家裡有老婆。孩子是女人懷胎十月生的,生下來跟男人性,她得視婆家的爸媽為爸媽、婆家的手足為手足。這是為什麼男人在經濟上多負擔一點,也真的只是剛好而已。女人看男人的經濟實力,和男人喜歡看女人的胸臀(生育能力)是一樣的,並不代表女方會跟男方討論金錢或財產上的問題、或甚至因此吵架就是現實。

而男人如果小氣、甚至因為知道女朋友有存款就想方設法的東要一點西A一點,就是很沒格。沒人說男人就應該當凱子,但是連自己的經濟都管不好,哪個女人要嫁?男人不一定要有錢,但腳踏實地和上進是起碼的條件吧?從聘金和山寨包的事情就很明顯看出樓主的前男友就是個愛打腫臉充胖子、死要面子但是又沒有裡子的小男孩。我相信在這裡有很多男網友送過前女友更貴的東西,分手時也沒想要回來過,因為送的時候就是心甘情願,還要回收來幹嘛?再送另一個女人嗎?這太沒格了相信很多人都做不出。分手的時候會把自己送人的禮物要回來,或是拿這類事情來說嘴的男人就是沒格調,句點

剛看到某位網友說什麼樓主都可以請朋友吃如絲葵了,男友當然會覺得自己身為男友,A她付帳當然不算什麼之類的話...老實說我很無語,這聽起來真是很硬凹+無賴也沒什麼男人應該有的格調。真男人不要說是不會A女朋友付帳,是根本應該如果有機會有能力,也幫女朋友及女朋友的好友付個帳。那如果沒這個能力的話,起碼管好自己帳單吧?因為大多的社會都是父系社會,所以男人對於女人,是有一定禮儀的。台灣人都很喜歡拿外國人的go dutch來說嘴,但其實在歐美,男女約會時,男人付帳是一種禮儀。反而是女生自己如果對男生沒有那個意思,自己就會堅持付自己的帳。演變到現在,就會變成有時女生也會回請,大家禮尚往來很好啊。

關於追求者電話的事,有些網友覺得,如果對方已經被女方拒絕了還時不時的打給她,那就是女方自己有問題。我覺得這種說法很偏頗。有些追求者,說穿了也不是真心追求,目的只是在約頓飯約個砲,這樣隔三插五的打來也不是不尋常啊,而且這類無聊男子什麼沒有,就是時間多臉皮厚,而且特別喜歡名花有主的女生,這樣比較"不黏手"。這類人,女方真的什麼事都不用做他們就會像打不死的小強一樣時不時打來騷擾。而從樓主的po文就看出,這些人似乎都是工作場合的人,有時因為可能覺得是與工作有關的電話,接起來也很正常吧?難道樓主要為了男朋友把職場人際整個搞爛或是乾脆辭職嗎?樓主前男友不是佔有慾重而已,控制慾也極強。任何人都無法為任何其他人永無止境的不安全感負責。他是樓主男友,不是樓主的兒子。

我並不偏袒樓主,但樓主闡述的某些事實,就已經夠極端足夠證明她前男友根本就問題很大,連點男人應該有的基本格調都沒有。就好像有些台灣男人,喜歡享受父權社會賦予他們的各種凌駕與女人之上的權力,但卻擔不起父權社會裡他們應該承擔的經濟、社會和家庭責任(這個時候他們就很喜歡拿"男女平等"出來說嘴),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不可以做了婊子還要立貞節牌坊。

喔,附帶一提,以我所接觸過的諸多離婚例子來看,就算房子是男方買的,只有男方的名字,但一但結了婚,就是"夫妻財產共有",離婚時太太起碼都要得到一半(特別是太太是全職家庭主婦把時間精力都放在老家庭的情況下)...所以烙跑不烙跑有差嗎?登記個名字也只不過是因為自己付貸款,求個權利保障而已,這不是現實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氣不過啦 wrote:
好吧,先說苦主是我,...(恕刪)
給樓主一句話

人要向前看
既然已經分手了 何必情緒上糾纏在過去 跟自己過不去

給網友一句話

75萬是我建議的聘金(但只是擺好看的空頭支票,來源是男方頭期款一半,這樣女方登記房子一半才好說話),樓主回覆我說還好不是75萬,並不是樓主要求的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