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isliu wrote:之前在本版發了一封『...(恕刪) 既然離婚孩子都知道了!你們何不維持現狀~兩邊一起照顧孩子呢~但是不住在一起的前提下!各有各的生活,為了孩子可以讓她帶孩子過去小住~平常日在你這邊~假日就讓孩子過去~大家都有時間就帶孩子一起出去~既然時間可以證明~就長期觀察好了~~~~~看看前妻的心思是在孩子身上~還是.....有其他的心思.....
不管在有意識或潛意識下,都會美化自已的行為,只憑單方面的你說法,好像對的都是你,錯的都是你太太。提出幾點問題,給你參考…1。同樣是跟婚姻關係以外的人性交,你可以接受自已性靈分離。如果你前妻也說,她跟你一樣是"性靈分離",你能接受嗎?2。我相信您有業務上的理由,要交際應酬,晚回家。在拼事業的同時,你有沒有忽略了家人?3。你愛她嗎? 還是只是因為她是孩子的媽? 你有常常讚美她、用嘴巴告訴她: "我愛妳"嗎? 你有常常的跟她做愛,用你的身體告訴她: "我愛妳"嗎? 你們之間還有心靈上的互動嗎?如果你都有作到,那錯的就是她。4。你自已承認,"多年來感情上虧欠了前妻,但我有給他一間房子(大樓價值約500萬)"。所以,一個女人的青春只值這麼多錢?理智上,女人再多錢也滿足不了…但在感情上,只要有"愛",就會令她昏頭!5。單親爸爸或隔代教養都不好,就算繼母也永遠取代不了親生母親的愛! 尤其是兩位小女兒,成長的過程需要母親相伴!最重要的問題在你身上:你還愛她嗎?如果是,請給彼此一個機會。但若用監看犯人的角度來對待她,我相信這婚姻終將成為監獄和籠牢。給她尊重、給她愛,您會得到的更多回報~如果不是,也要好好照顧她,她畢竟是孩子的母親,你或孩子也沒有辦法看她落魄潦倒。只有雙方都過的好,那才是圓滿的結局~有一件事我覺得你做的很對,就是對雙方家長隱暪了真像。少了外力的干擾,為彼此保留顏面,不管以後是否要復合,也保留了更大的空間!
拳頭不夠大 wrote:都是藉口鬼才信性靈分...(恕刪) 說的一針見血呀開版的講的真高尚, 自己歡場找小姐叫作性靈分離?! 另一半找小王就十惡不赦?她為何不能性靈分離?給錢插人是有銀貨二迄二不相欠, 純出軌不一定有對價反而被嫌到死[之所以出軌還是因為開版自己對婚姻先不忠搞出來的結果]?哪天開版版主的小孩大了才從其他長輩知道自己爸爸當初離婚的主因我看會不會對這版主父親從頭厭惡到底, 無論版主把自己身為爸爸份際作得再好包裝的再美麗, 講得人生之道多偉大都一樣
denisliu wrote:之前在本版發了一封『...(恕刪) 問題依然存在就算復合,離婚的原因還是會發生。我不相信甚麼性靈分離,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帶小姐出場還說自己絕對對婚姻忠誠,也只是還沒碰到讓你暈船的那一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