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也不能怪女方,只是你們不適合結婚。如果你家很有錢,相信又不一樣了,因為這要求就變的很低。但是一般大眾的我們,現在要買間房那有這麼容易,只能找願意租房子的老婆。不會全家人都在肖想買房子給女生當結婚條件的人了。
結婚後更慘她一家人已經對你先下定義了看了文章我只是覺得 他們要的女婿無拖油瓶 月入的錢無上限 但要夠她女兒爽到當廢人就是連躺在床上吃飯 上廁所也不下床這樣生小孩 不帶小孩 每個月生活費無上限最好房子登記名下 離婚後 帶走小孩 你還要給贍養費大概是這樣放手吧 如果是我 我她阿罵的 我也不想被人格糟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