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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

傻孩子 再怎樣沒結婚也不要住去男方家 也不要去男方家工作

保持點距離 自己租屋 自己找工作 再怎樣也比較有尊嚴

你住去他家還去他家公司上班 就已經輸了一大半了

人家多少會看不起你 又怎會珍惜呢
跟過去跟他都說永別吧...
從今天起不需留戀!

ohalasha wrote:
十三年前,我們在一起...(恕刪)



13年該醒囉..........希望你會越來越好...下一個會更好.....加油

ohalasha wrote:
十三年前,我們在一起...(恕刪)


這男的好醜,一直傷害你

該醒醒了




妳自殺後,永遠也不知道

為什麼妳付出成這樣,他要一直背判和不理妳



你自己該為你自己好好著想

如果你的女兒跟個男人跑了
還幫他拿過小孩~
過了十幾年無名無份的日子

你要嗎????

好好對待自己吧!
不然、他也會看不起你!


p.s照片裡的女人也好怪....
這位姊姊!你應該把人生活得更精采,你痛苦這麼久真辛苦,希望你可以把生活,活出許多顏色。
喵的~

快離開那爛人....

是人都知道他不會娶妳的-妳還要期待他什麼?

我這小老頭這篇文看到一半就高血壓差點腦溢血....
太傻 太執著 又不甘心

難怪會自殺

妳死了 男生說不定還覺得開心呢? 別笨了!!!

不過要離開 應該也要拿些賠償費吧! 養了他那麼久
你養他13年,如果養條狗13年,都還會逗你開心,對你搖尾巴吐舌頭,你有那麼非需要他不可嗎?你又不是她們家的瑪利亞,不要再讓家人痛苦了吧,趕快跟他分手,好好休息一下,等你清醒頭腦想清楚,再重新出發吧,這世界又不是只有他一個男人,雖然情人眼裡出西施,但是真的不要在幻想下去,人生其實很多都是選擇題,不是是非題,該堅持的時候堅持,該放棄的時候也是要學會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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