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是11月提出申請..預計隔年1月公證結婚
沒料到了12月我老爸說訂婚過程一定要走過場..(我滴嗎呀)
為了滿足我老爸第一次嫁女兒的要求..公證結婚當天早上先在飯店辦訂婚
便接著到新店地方法院去參加公正結婚...訂婚.結婚一次完成..
原本我跟老公已經講好公證就好..一切從簡..
但或許過於簡略...後來我公婆說要補請...隔2個月又請一次..這次就辦的大了..
搞的如今我好像有很多個結婚紀念日啊!可我一個也沒記得過!
不過樓主比較特別是新娘已經帶球走....
我覺得女方那邊是有刻意挑難啦...
就看樓主這邊願不願意配合囉...
至於樓上有的說買斷啥這裡說說便罷了..這話說出大家臉上都不好看..
而且還沒法律依據只能說爽而已
既知如此..有些沒用的話就不用特意跟女方講了...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