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果誌 wrote:式,把我跟姐姐又湊到同一個城市,我內心知道一週後各自回家就沒事了,但這幾天開車載著姐姐跑來跑去,心裡卻感覺得出,分別前我們還是會『找個地方』玩遊戲吧。 好羨慕樓主喔~~可惜我沒有姐姐~~不然我也蠻想嘗試一下的~
上網找網友開導?你還不如去找心理醫生,另外,如果你說的是亂倫行為的話,這是犯罪行為,刑法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是別上網說的好,雖是告訴乃論,但有無告訴是一回事,但若有人把你寫這些寄給檢警(告發),原則上他們是必須調查的,最後可能因為沒告訴而無法提起公訴而已,但調查過程...你不會喜歡的,如果不是亂倫,上面那些當我沒寫。
我當兵的時候我的同袍是一位原住民朋友他說他們一些親戚朋友也會玩這樣的兒時遊戲而且算常見另外有看到有網友提到馬來西亞的例子我一個女性好友他們家也是這樣對身體似乎沒有禁忌家人可以同時共用廁所她也常常說 弟弟都全裸出現在她面前晃來晃去(他們已經是三十歲的人了)我只能說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