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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更新...女友半年前花我20多萬植牙,現在說分手就分手…目前決定先分開住..


台北市一名已婚的鄭姓男子,5年前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徐小姐,2人交往後,男方先是送出價值500多萬的鑽戒,還把提款卡給對方,這名徐小姐1年內,就領光戶頭裡2300萬,之後另結新歡,鄭姓男子憤而提告,要求女子還回贈與的財物;但法院認為,男方送鑽戒並不是以結婚為目的,把存摺交給對方,也是為了討女方歡心,因此判鄭姓男子敗訴。

版主你看開點吧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阿
czstone wrote:
一週1次->
一個月4次->
一年48次->
3年144次->
20萬/144次=1389 元/次
還好不算太貴
這樣想,有安慰到你嗎?...(恕刪)

算式錯誤!

一年是52週

樓主是即將邁入3年,所以是交往2年
我不是植牙,而是為了女人去貸款,但分手後也是不聞不問。都我在背債,你問我為什麼那麼笨為女人去背債?算是活該吧你?
因為當你愛的女人用眼淚攻勢法告訴你事情,所有一切都心軟了........
binladon wrote:
要她把你幫忙付錢植牙...(恕刪)
這種騙吃騙喝 光躺著讓人幹的 我看了不少
只能說自己運氣差
越想挽回 你賠的越多


在 Piano bar 裡認識的喔

才花 20 萬,用兩年

那這個女的虧比較多

你算賺到了耶~~應該高興


有人酒錢都不知道花了多少,都還沒帶出場過半次




zxcv0258 wrote:
我跟女友交往即將邁入...(恕刪)



淡定淡定~~~HTC COOL~~!!
1515151515151515
當作學經驗就好

感情路上看開一點

努力賺錢 讓自己有能力照顧自己跟家人才是真的

加油 祝福你早日度過難關

zxcv0258 wrote:
我跟女友交往即將邁入...(恕刪)


1.節哀順變
2.好險沒結婚念頭
3.終於知道門當戶對的道理了吧
4.你還想挽回? 繳學費 又不想學 又嫌學費貴?

現在拋棄你
總比結婚後 拋棄你跟兒女好
真的換個角度想
只是你大男人不甘願的心結?
這個比重佔了多少
回答我吧~~!
感謝您~~!

且男女交往
錢 不是絕對相信你也懂
外加 才給多少錢? 要照顧妳老媽一輩子
是我我也想逃了 冏~~~!!!!
只給吃用?? 監獄也全包了~~!


另外你要女友 還是女傭??? 這點不太清楚

要一個女傭 兼24小時看護 又可性愛 又不用結婚 只給吃用

這因該是全天下男人的夢想

只能說 你可能價碼給的不對太少了

只說其中20萬 如果跟你睡一晚 5000 那你欠她多少???

送妳鑽石、千萬財 小三分手「攏免還」

台北市一名已婚的鄭姓男子,5年前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徐小姐,2人交往後,男方先是送出價值500多萬的鑽戒,還把提款卡給對方,這名徐小姐1年內,就領光戶頭裡2300萬,之後另結新歡,鄭姓男子憤而提告,要求女子還回贈與的財物;但法院認為,男方送鑽戒並不是以結婚為目的,把存摺交給對方,也是為了討女方歡心,因此判鄭姓男子敗訴。
「鑽石恆久遠」,似乎已經成為永恆愛情的象徵,電影「慾望城市」中,大人物和凱莉爭吵後,一顆黑色的大鑽戒平息了爭執,也為2人愛情寫下Happy Ending,幸福結局人人愛,但現實生活中,鑽石可不是「永不變心」的絕對保證。
台北市一名已婚的鄭姓男子,96年間認識在酒店工作的徐小姐,交往同居,一開始和所有感情一樣,濃情蜜意,不只送出5克拉價值529萬的鴿子蛋大鑽戒,也不願女友到酒店上班,每個月給10萬元生活費,還把有2300萬帳戶的提款卡交給女友。
包養的日子一久,男子發現小三另結新歡,存摺裡的錢也被提領一空,男子提出訴訟,依民法規定要求小三把「以結婚為目的所贈與」的鴿子蛋鑽戒,和2300萬通通歸還。
但法官認為,鄭姓男子雖然和妻子分居多年,但遲遲沒辦妥離婚,實在很難認定送出5克拉大鑽戒,是以結婚為目的,至於帳戶提款卡,連密碼都改成小三的生日,小三每次提領都是數十萬到幾百萬,長達1年的時間,男子都沒追究,顯然是為了討對方歡心,因此判定小三什麼都不用還,男子不服還要上訴。
而類似事件也發生在大陸。被告女子孫小姐(大陸相親節目):「你既然敢選我,證明你的內心很強大。」
透過相親節目,氣質男和正妹交往1個月,男方就送上寶馬名車,原本3個月就要火速成婚,女方卻突然悔婚,男方氣得告上法庭,要拿回愛的禮物,佳偶變怨偶,金錢、鑽戒包裝的愛情到最後,赤裸裸呈現人性的醜陋。

看看別人花了幾千萬學到的經驗.你該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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