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跟男友也是剛開始交往就同居了完全沒有所謂的"距離期"到現在同居也3年多中間也鬧過分手但還是歹戲拖棚也許現在同居不是啥新鮮事對女生的傷害總是比較大我同事同居幾年的結果:回家要煮飯or買便當給男友吃要負擔大部分的生活用品開銷 (因為男友要繳學貸手頭緊)每天拿著一大包青菜到公司上班結婚八字都還沒一撇就把自己弄得像黃臉婆一樣了從開始交往男方就佔盡便宜不管是生活起居或是開銷現在還拉著自己大哥也住進去了我同事等於要煮飯給兩個人吃女生啊....唉 有時真的要放聰明點
JessieC wrote:一個朋友和女友同居3年婚後搬回婆家住...現在正在談離婚也有聽過一對從學生時代開始同居,婚後小姑搬進來一起住去年離了...(恕刪) 怎麼妳身邊的人都不幸福?是不是妳帶賽呀? helene 10 wrote:同事跟男友也是剛開始...(恕刪) 除此之外,連一張紙的保障都沒有,還有隨時被一腳踹開的風險!
同居是愛情的墳墓,結婚是愛情的墳墓卽然如此,那不要結婚也不要同居談戀愛談到老不是很爽嗎老公主:好爽,這麼老了還有禮物,還有接送...工具人:當工具人好爽喔,每天談戀愛,都不會老了,感覺好像還在讀書喔,只是有點累
JessieC wrote:應該說跟婆家住會幸福的太少了吧!...(恕刪) 一直很質疑南部的婆家都那麼可怕?我同事,北部媳婦涼的像冰棒,公婆白天帶孫子,洗衣買菜煮晚餐,媳婦只負責上班,晚上回家吃完飯,接手帶孩子,如此而已!假日出遊就把孩子丟給公婆,我都為她的公婆叫屈勒!
不完全認同!!!真正有把對方當成是將來要一同相伴到老去的人,就不會把同居當兒戲.如我所知道的幾對.目前有同居至少超過兩年到結婚的,婚前偶爾就會吵吵鬧鬧,婚後的生活雖說沒有什麼太多新鮮感,但至少都很平順.真的!沒同居過的,反而很容易有大爭執.(畢竟同居沒有像結婚那樣複雜,而新婚就要與對方長輩或親友居住)結婚不就是為了攜手共創美好未來延續愛情嗎?但有些因眾多因素,就算跟另一伴有諸多厭惡及反感,對離婚一事也只是吞下去.我想婚姻已經不是愛情的墳墓,更是人生的地獄啊!!現在的年輕人同居是速食愛情(方便愛)壓根還思考不到結婚這一塊,更不用說剛交往熱戀就住一起的,通常戀情可以活很久的,簡直少之又少,當激情一過,耐性就低了.我還是贊同婚前同居至少一年再結婚.至少至少...性趣絕對不會有太大問題
曾經同居三年後分手,原因是女方劈腿。原以為彼此穩定了以後,可以在生活、工作上持續穩定發展,沒想到一切穩定了以後,女方反而有心思可以再向外發展。所以個人非常認同,同居就算不是愛情的墳墓,也是愛情的「安寧病房」~分開只是或遲或早,或者考驗未到。婚姻本質上有個先遣概念,就是不論多困苦,必須以堅守婚姻為前提,來考量一切困境的處理模式,所以離婚不容易,甚至很麻煩。同居則是在各自接受的狀況下,維持看起來像婚姻的生活,但本質不是,同居沒有強制的先遣概念,沒有任何道德法律,能夠要求對方,必須以兩人繼續在一起為前提,來考量所有的問題。為了上述的先遣概念,有男人忍受綠雲罩頂,有女人為孩子咬牙苦撐,一輩子過去,過程亂糟糟,身心都千瘡百孔,但「完整家庭」被保住,人生沒辦法完封,但完投更讓人欽佩,那怕是完投敗。同居則無須忍受這些,忍受度也偏低,例如首局被打個幾支安打,就趕緊換投下場。小結:同居男女遇到狀況,優先保護的是自己,而不是家庭(因為家庭並沒有被成立)。
不認同別以為先結婚就可解決你的問題提早發現還可提早換人不然你以為你可用一輩子去忍他嗎?很多人一結婚就隨便了你確定你忍的了?我只能說等你結婚後再看你這篇文章吧別把責任怪到同居上今天光同居對你來說是墳墓那先結婚的結局一定不會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