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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愛情的墳墓,你們認同嗎?


寂寞殺死一隻恐龍 wrote:
如題:同居是愛情的墳...(恕刪)


同居是分手
結婚是離婚

有差嗎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不認同
忍不忍得住只靠一張紙
何必忍?
同事跟男友也是剛開始交往就同居了
完全沒有所謂的"距離期"
到現在同居也3年多
中間也鬧過分手
但還是歹戲拖棚
也許現在同居不是啥新鮮事
對女生的傷害總是比較大
我同事同居幾年的結果:回家要煮飯or買便當給男友吃
要負擔大部分的生活用品開銷 (因為男友要繳學貸手頭緊)
每天拿著一大包青菜到公司上班
結婚八字都還沒一撇就把自己弄得像黃臉婆一樣了
從開始交往男方就佔盡便宜
不管是生活起居或是開銷
現在還拉著自己大哥也住進去了
我同事等於要煮飯給兩個人吃
女生啊....唉 有時真的要放聰明點






JessieC wrote:
一個朋友和女友同居3年
婚後搬回婆家住...現在正在談離婚
也有聽過一對從學生時代開始同居,婚後小姑搬進來一起住
去年離了...(恕刪)

怎麼妳身邊的人都不幸福?是不是妳帶賽呀?


helene 10 wrote:
同事跟男友也是剛開始...(恕刪)

除此之外,連一張紙的保障都沒有,還有隨時被一腳踹開的風險!


peter-1000 wrote:
怎麼妳身邊的人都不幸...(恕刪)
沒辦法,認識的人多阿
應該說跟婆家住會幸福的太少了吧!
隨便採樣就都是悲劇
同居是愛情的墳墓,結婚是愛情的墳墓
卽然如此,那不要結婚也不要同居
談戀愛談到老不是很爽嗎
老公主:好爽,這麼老了還有禮物,還有接送...
工具人:當工具人好爽喔,每天談戀愛,都不會老了,感覺好像還在讀書喔,只是有點累

JessieC wrote:
應該說跟婆家住會幸福的太少了吧!...(恕刪)

一直很質疑南部的婆家都那麼可怕?

我同事,北部媳婦涼的像冰棒,公婆白天帶孫子,洗衣買菜煮晚餐,
媳婦只負責上班,晚上回家吃完飯,接手帶孩子,如此而已!

假日出遊就把孩子丟給公婆,
我都為她的公婆叫屈勒!
不完全認同!!!

真正有把對方當成是將來要一同相伴到老去的人,

就不會把同居當兒戲.


如我所知道的幾對.

目前有同居至少超過兩年到結婚的,

婚前偶爾就會吵吵鬧鬧,

婚後的生活雖說沒有什麼太多新鮮感,

但至少都很平順.真的!


沒同居過的,反而很容易有大爭執.
(畢竟同居沒有像結婚那樣複雜,而新婚就要與對方長輩或親友居住)


結婚不就是為了攜手共創美好未來延續愛情嗎?

但有些因眾多因素,就算跟另一伴有諸多厭惡及反感,對離婚一事也只是吞下去.

我想婚姻已經不是愛情的墳墓,更是人生的地獄啊!!


現在的年輕人同居是速食愛情(方便愛)

壓根還思考不到結婚這一塊,

更不用說剛交往熱戀就住一起的,通常戀情可以活很久的,簡直少之又少

當激情一過,耐性就低了.


我還是贊同婚前同居至少一年再結婚.

至少至少...性趣絕對不會有太大問題
人生啊人生~~~
曾經同居三年後分手,原因是女方劈腿。

原以為彼此穩定了以後,可以在生活、工作上持續穩定發展,沒想到一切穩定了以後,女方反而有心思可以再向外發展。

所以個人非常認同,同居就算不是愛情的墳墓,也是愛情的「安寧病房」~

分開只是或遲或早,或者考驗未到。

婚姻本質上有個先遣概念,就是不論多困苦,必須以堅守婚姻為前提,來考量一切困境的處理模式,所以離婚不容易,甚至很麻煩。同居則是在各自接受的狀況下,維持看起來像婚姻的生活,但本質不是,同居沒有強制的先遣概念,沒有任何道德法律,能夠要求對方,必須以兩人繼續在一起為前提,來考量所有的問題。

為了上述的先遣概念,有男人忍受綠雲罩頂,有女人為孩子咬牙苦撐,一輩子過去,過程亂糟糟,身心都千瘡百孔,但「完整家庭」被保住,人生沒辦法完封,但完投更讓人欽佩,那怕是完投敗。同居則無須忍受這些,忍受度也偏低,例如首局被打個幾支安打,就趕緊換投下場。

小結:同居男女遇到狀況,優先保護的是自己,而不是家庭(因為家庭並沒有被成立)。
不認同
別以為先結婚就可解決你的問題
提早發現還可提早換人
不然你以為你可用一輩子去忍他嗎?
很多人一結婚就隨便了
你確定你忍的了?
我只能說
等你結婚後再看你這篇文章吧
別把責任怪到同居上
今天光同居對你來說是墳墓
那先結婚的結局一定不會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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