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如果問題變成這樣子呢?如果你深愛的老婆和你結婚十年,已有二個小孩,某天她遇到大仁哥哥且心動,兩人陷入熱戀。請問你可以接受:(1)她為了大仁哥哥抛棄你、小孩及兩人共同經營的家庭嗎?(2)你不願離婚,你能接受大仁哥哥當老三嗎?(3)你認為上述情況1及2是否不道德?人啊! 別自私! 多為他人想想!
無畏佈施 wrote:如果你結婚十年有二個小孩,某天你遇到稚齡姐姐且心動,兩人陷入熱戀。 請不要把標題下的如此冠冕堂皇明明只是結婚太久,已經在癢了,才會有這種問題。過了幾年後難保不會有另一個小三出來。好膚淺的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