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眼淚 wrote:
我已經成年~女友19歲~還在讀大學~她父母知道我們偷偷交往~還同居~很生氣!
要我簽切結書~要我在她大學4年內不準跟她聯絡~手機、簡訊、見面~包含任何通訊都不能..
如果被她捫發現我們私下有聯絡~就法院見!!
我如果不簽的話~就直接上法院~當時沒想那麼多~也簽名蓋章壓手印了~
我們倆個都很相愛~因為這樣被父母強制分開~真的很痛苦~
女友也怕我被她父母發現~被告~所以情緒很不好~也跟我提分手!!
我想跟她一起努力~堅持下去~不想因為這樣而分手~我很不甘心~
現在我很無助、不知道該怎麼做...
請問有懂法律的大大~可以幫忙解惑一下~我簽這張切結書~在法律上有什麼效用?~會被判什麼邢呢?
千萬別衝動做傻事 與其雙方意氣用事不如暫時先冷靜分開一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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