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種感情問題我向來都只是看看不回話但這篇引起了我一點點興趣大概是因為跟我某個朋友的情境有那麼一點點的類似吧樓主提到前年發生我很難以想像在這兩年期間的糾結跟複雜跟一個交往許久的女友分開有很多很多事情都說不清、理不明也可以想見樓主在這兩年期間過的有多混亂.......只奉勸樓主能趕緊重新恢復平靜的生活不管告或不告我的建議是先查看交易往來資料如果發現交易不明且還不想提告的狀態下可以先跟金管會檢舉起碼可以讓他的工作發生問題如果覺得還不夠就大家對簿公堂吧
存摺跟印章都交到對方手上...,為什麼到現在還是很多人會這樣呢?真的搞不懂。也可以警示大家,不管有沒結婚,錢還是留在自己手上最安全啊!樓主可以的話還是依法律途徑吧,畢竟是錯在對方,要個公道不為過。人財兩失是最划不來的。
tommy6444 wrote: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班族,和前任女友交往九年後在前年分手了...(恕刪) 前年的事現在才來問標題說只想要一個道歉有這麼難嗎,但內文又說想提告,是還在猶豫嗎?糾纏九年+這兩年=11年,真的是當斷不斷,必受其亂。做決定有那麼難嗎?
提告吧!要是我會進行假扣押...以免法律正義到手了! 實質正義卻一場空....既然他拿去還債? 連他家人一起告...返還不當得利!但是先前的蒐證你還是要做呀!要不然到法庭上她一口咬定是贈與? 你要怎麼證明"不是贈與,是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