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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犀利的前人妻


pannol wrote:
最好有報應這種事.....(恕刪)


+1 天助自助者 努力!!!
馬無夜草不肥 人吃宵夜必胖
一個女生要扶養2個孩子
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我媽媽她同事的小孩(男)因為外遇離婚
男方同意把2個小孩的扶養權讓給女方
過了不久 女方把2個小孩又送回來男方這
原因就是經濟壓力過大

所以你一定要儘可能讓男方把小孩的生活費按月給你
加油~~~
我第一次看見薇恩的時候,他先是承認他做了對不起我的事,
等拿到協議書後,開始改口他們只是同事關係,
當下為了萌萌著想,我也可以接受他所說的一切,
請求他為了萌萌再給雙方重新開始的機會,
他以〞既然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這樣的婚姻關係沒有再延績下去的必要〞,
也從那時候他在任何的狀紙、簡訊上均一再地強調是因為我先提離婚,
才讓萌萌沒有完整的家,我想他可能仿效某政治人物曾說的:
當一句謊話連績說了100次以上,它就會變成是真的!
ryanpopo wrote:
男方明顯白目,即使男...(恕刪)
安真林 wrote:
當一句謊話連績說了100次以上,它就會變成是真的!(恕刪)

是嗎?
根據個人以及朋友的經驗來看...
未必!
只是妳沒找對方式= =

先這樣!
我再回去看一下第一頁
(五分鍾經過............)
我已經再稍微詳加看過了.
基本上要表掉他不是辦不到= ="
只看三點:
1.妳夠不夠狠!

2.妳缺一個能夠讓他被表還不能怎樣的軍師!
(我是比較膚淺的等級.要較老練的就要找律師囉)

3.有關孩子的部分...
這一部分比較難處理一點= =
探視的時候若有個第三或第四人在場會比較好一點!
當然!
這個人的身分以男友為佳!
要好的朋友也可.總之!
妳就是不能獨自面對他們!


能說出來的部分就到這了.剩下的...
不是我不想講而是...算了!
妳想知道再私訊給我吧= =



沒錢還要開小三! 可憐小三倒貼嗎?

沒錢? 騙肖! 還發這種簡訊一點悔意都沒有!! 男人之恥!

恭喜你不用跟爛人一起住! 我看小三也開始動搖了 還想探究 你的建議嗎!(我看不要理小三. 浪費你的時間)

讓小三自己去體會自己的業障.


第一

先穩住生活的中心. 那就是顧好自己 愛自己 跟 自己的寶貝.

至少你還年輕提早發現! 不用矇在鼓裡了等到老了才發現. 說不定時間久了 還被傳染了什麼惡疾!

聽起來你還是年輕的媽咪! 堅強一點 往前看 多愛自己 快樂 樂天一點.

樓主加油!

傻瓜狐狸 wrote:
我知道母性難為但是我...(恕刪)

傻瓜狐狸 wrote:
我知道母性難為但是我...(恕刪)

傻瓜狐狸 wrote:
我知道母性難為但是我...(恕刪)
安真林 wrote:
我不想去詢問她這兩天發生了什麼事?
...(恕刪)


身為母親,您應該去詢問小孩這二天生活點點滴滴
及為何哭泣原因,近五歲的小孩已具有表達能力。
這是妳的責任。

不應該臆測任何情景,胡思亂想

只會讓自已陷入更負面的想法。

緣份已逝,裁定已定,破鏡難圓

放下他,接受他,原諒他。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
道德問題、以錯亂真、推諉責任...
讓小孩在他這種觀念下成長才是害了小孩...

加油~~不要怕~~~不要怕~~~不要怕~~~
禮尚往來...
各位關心的我朋友們真的非常抱歉,
平常的日子我得要忙著上班與照顧小孩,
很難有時間跟向各位一一地表達對你們的感謝,
我還是會很努力地去過我未來的生活,
為了萌萌為了自己,請大家別為我們擔心,
還是要謝謝大家!
幹得好!
原來探視權的行使,還是要以孩子的意願來決定,真是受教了...

這姦夫至今仍這麼堅持,多半只是想證明自己人生沒有失敗,
不肯面對現實,大男人心態,可悲!
且看他還能囂張多久?

oldkingcole wrote:
幹得好!原來探視權的...(恕刪)

如果孩子不願意.而又想強行把孩子帶走的話......
各位想一下這狀況可以視為什麼?
提示:
孩童相關法條以及擄人相關法條!

想玩他?
太多方式可以玩了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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