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myth wrote:我那朋友想說原本就答應要請吃飯,不應該食言,當初也說餐廳對方選,只是覺得第一次見面,對方是圓的扁的都不知道,就要就要花七千多來交個朋友,是不是太傻了!! whitemyth wrote:我朋友的想法是,不是請不起,只是值不值得,要去這種餐廳吃飯也應該是跟特別的人而不是第一次見面的網友。 這兩段很矛盾!badboype wrote:我看無...(恕刪) 跟這位大大的感想一樣....
whitemyth wrote:PS: 我那朋友年薪破百,有房有車居無貸款,條件並不差)...(恕刪) 條件這麼好還要靠聊天室交朋友...這是什麼情況.況且都聊的這麼熱絡了.花個幾千塊買張票.便宜啦.舖點路吧.都說明了先做朋友.怎麼腦袋總想著約砲
一人兩千五 加酒 加服務費 差不多7000其實還好啦...自己也吃了一半不是嗎..真覺得被敲 其實也不過3000..如果純吃飯 也不算被仙人跳吧...就是當一晚的盤子而已...但要是真的約了會 談出"心得了..那你就會發現這3000根本沒什麼...
要問委婉拒絕的方法......何必呢完全不值得,直接消失不連絡 不用覺得可惜但其實這種時候是為了面子問題,想賭那一口氣若有財力,就花點錢找找樂子,耍別人來玩玩 也不為過(只不過男方看來頗為老實! 玩不過人家的啦!)那就請他跟女方說,一人2500的餐太小兒科了他訂了薇閣的頂級套房,有特約專人送餐、特約專人伺候而且保證不發生關係只是想兩人單獨浪漫共餐女方若真想氣她老公,就應該會先轉述他的話給她老公問他同意的話,那就實在太瞎了(若同意,那絕對是仙人跳!快閃吧)不同意就說 那不要吃了,吃2500的餐要氣人不痛不癢先把發球權拿回來,之後可以轉移話題拖延一陣子才有機會換吃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