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太多 wrote:
事情是我弟跟一個小女生交往2年了~前陣子小女生懷孕了~女方的母親說因為她希望小女生繼續讀書~這樣她才能領單親補助~所以他們沒有去辦結婚~小孩說要給我弟用認養的方式入戶籍~
但現在小孩都生了.女方母親卻說我們都沒有去提親.所以小孩不想給我弟入戶籍.
所以我弟請我媽跟我奶奶還有叔叔一起去女方家中提親.
女方母親家裡也請來了一個鄰居叔叔.還有阿姨等..
女方母親一開始就先念一噸.說我弟人都帶走.懷孕也不打聲招呼.好好一個女兒應該還在讀書卻要嫁人了......
然後扯到重點說鄰居叔叔有經驗.嫁娶女兒媳婦都是以下這種標準.要我家也比照辦理.
1.養女兒長大的奶粉錢 10萬
2.餅600斤
3.豬公一隻
(算一算大概16-18萬吧)
可是我弟並沒有錢.他賺的錢要付房貸.水電.保險.要養小孩.養小女生....根本是入不敷出.也沒存款.
但女方母親說 以上是她們覺得最少最少要有的數目~
我不懂.明明就知道我弟沒錢.卻還硬要我弟拿出這些錢.難道要去借高利貸嗎??要把房子賣掉嗎??
這樣負債來結這個婚.小孩子的奶粉尿布錢呢???
如果我跟我弟說~
不要結了~小孩跟小女生都還給她們~這樣會很過份嗎???
(我內心是這樣想啦~但我弟很愛這個小孩~應該是做不出來我說的這樣)
唉~可是我很煩惱~我們家本來就是個壓力鍋了~我弟會不會因此而爆掉~唉~
各位有什麼好說法可以說服女方媽媽不要踩這麼硬嗎???
...(恕刪)
16-18萬好解決
沒錢有房貸可以用轉增貸的方式 利率比一些信貸~現金卡更低 又可分20年
16-20萬隨便擠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