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同性戀多半發生在青春期的女生居多,愛男愛女自己也不知道,也就發生性別認同錯誤,有些雙性是要尋求刺激才會男女皆可,另外為何有這樣的論調出現只要跟異性發生性行為就可以改變性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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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像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並不認為同志只要和異性發生性行為就可以改變性向
如果可以和異性發生性行為的話,那還算是同志嗎?
還是不管是同性或異性,同志都可以和他們發生性行為?只要有人可以上就好?
我的疑問是:即使是假性同性戀,一旦和同性發生過性行為,日後還有可能回復異性戀嗎?

2011-01-21 01:52 by monday blue ~
假性同性戀有辦法和同性發生性行為嗎?
即使是假性同性戀,一旦和同性發生過性行為,日後還有可能回復異性戀嗎?
吃過重鹹的人,怎麼可能甘於平淡無味呢?
monday blue ~ wrote:
2011-01-21...(恕刪)
假性同性戀,當使用這個名詞的時候,就代表他喜歡同性的傾向只是暫時的,或只是對自己的一種誤解
以下是知識+對假性同性戀的解釋:
因為其他外力或情境因素,當事人雖表現出有同性戀之行為,亦不能稱之為同性戀。
當時空環境改變之後,當事人之性取向可能會有所改變。
一種常見之情形如在監獄、軍隊、學校等單性環境之下,當事人出於自願或被迫,發展出之同性戀行為,均有可能是假性同性戀。
一旦離開該環境,經過兩性之自然相處,有許多人即不再出現同性戀行為。
另外,在青少年階段,由於心性皆未成熟,有部分當事人雖曾有過一陣迷惘,或為表現自己敢於與眾不同,挑戰社會傳統架構。
當年齡較長、圓融成熟後,性取向自然有所不同。
這是為何精神科醫師不急於在青少年階段鑑定同性戀的原因。
但是我本身比較喜歡金賽博士的理論:
金賽博士在一九四八年從研究中製作出一套分類方法,
他把一個人由同性戀行為至異性戀行為按比例分成七個等級,第一個等級是絕對的異性戀(也就是零級),
最後一個則是絕對的同性戀(亦即第六級),居中的第三級相當於兩種性行為的中庸狀況。
在將事實做了粗略的檢視之後可以發現,除了零級之外,任何人或多或少都是同性戀者,而絕對的異性戀者少之又少,甚至可以說是反常。
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是雙性戀的傾向,只是偏向於哪一邊,而經由社會化之後,導致大多數人為異性戀者。
嗯,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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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問題,我覺得經過同性性行為之後是否會再呈現異姓戀傾向,兩者毫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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