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過了兩年...帶了個小孩回來...18:10更新

其實要明確的讓A男跟B女說,生活很平靜,過的很好
要是不讓他親子鑑定,他就只好不當這小孩是他的
請不要打擾他平靜的生活
既然希望你多看看她們母子,那你就直接約出來,把媽媽支拿花棒開開始採樣吧

台灣DNA驗證中心

http://dnacenter.com.tw/faq.htm

sweetlove0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恕刪)


想辦法拔到小朋友的頭髮,再拿去驗DNA
力不到,不為財
既然人家說不計較了...就別想太多啦!!

如果對方真的要計較分財產要你負責養育費等等...就走法院自然就會要求驗DNA了....

不過我覺得精神壓力是....無價的~~或許女方也不清楚老爸是誰吧!!亂槍打鳥看看= =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