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很多網友,怎麼都那麼膚淺呀! .... 
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 大s 做了一個最好的「交易」呀!
一個過氣的女星,就要快到 40 歲了,上也上不去,下嫁他人也沒有什麼鳥用!
並且在大陸離婚可以得到對方一半的財產 (就算沒有 115e , 15e 也很驚人呀)。若是上面的各網友,你們有機會會不做這「交易」嗎?
反正那男的花名在外,未來很容易以外遇離婚收場,這樣不就解決了! 在最短的幾年,運用生命的剩餘價值,賺到最多的錢,我想那一些在竹科爆肝的工程師,天天想也想不到的啦!
以上純以經濟學的角度來事,若是和事實相符或不符,本人沒有意見啦.....
何處可以找一個富婆,我不要 15e ,我 5000萬就可以了....
傻綠班的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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