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孩是你的話...你責無旁貸沒得躲吧!
小孩是最無辜的吧!
不知道未婚但要爭取小孩子的撫養需要上法庭嗎?
把女人趕走...把房子賣了周轉
好好努力工作照顧你的小孩吧!
從今天起當一個真正的男人吧!
你可以選擇當真男人也可以選擇繼續當奴隸!
這邊的叔叔跟阿姨都怪怪的,還好我出淤泥而不染。
dinobotta wrote:
您也建議我直接了當去跟他表明我的想法嗎?
PO這篇文章~或許有點自私的心態作祟
因為當我一個人生活時是很無憂無慮~有個正常工作~開支平衡後仍可存個兩萬
也因看到朋友一個個成家立業後~有自己的事業~出國旅遊~買車一次付~買房沒貸款(高雄的房子)
我是否會很自私?
若我真的把他請出去~若他要小孩~那小孩往後的人生若不好?是不是我害的
我覺得自己成為社會問題的始作俑者~真的很懊悔
我想法比較直接 要設停損點
跟她在一起 就跟背負債一樣
幹嘛不認賠殺出
趕快把負債清出 分手 賣車賣房
一切歸零 跟小孩一起生活 一個月四萬 也過得去 (小孩衣服 跟親友擋一擋就可以 只剩保母費跟奶粉錢)
聽你上面一言 你還沒有背起父親的責任 都是推託之詞

你怎知 小孩跟你 會比較不好 只是逃避而已
自己做錯的決定 要自己承擔
不要在擺爛

兩人在一起 一定是一加一大於二
如果不是 我是你 我會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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