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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累,好想可以結束~~~~

趕快分開吧
月入56K就叫小有名氣 跟01的比還差得遠呢
老婆至少肯賺錢幫忙家裡
不然56K是有辦法養老婆+3Y的小孩逆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ama1314 wrote:
趕快分開吧
月入56...(恕刪)





我的重點是對方的感受,如果是你或妳是我的話,會怎樣?
朋友的老婆,

好好的醫院(應該有台灣前50大)少奶奶不做,花不完的錢不花,

說是要有自己的事業(婆婆本來要讓她管醫院裡的一個部門,她不要)

丟下二個小孩,跑去當餐廳工讀生,後來跟廚師外遇被抓

結果是
































被逐出家門,離婚,美滿的家庭與人生也沒了,當然也沒跟那個廚師在一起

一個離婚,生過二個小孩,爬牆被抓的三十多歲女人-------想就覺得慘






天空藍的淚水 wrote:
那你就要讓她變成你心目中的那個人吧..

加油阿..兄弟..>

根據我的經驗, 想改變一個人, 有時會讓自己想跳樓....
最終悟道了一個真理, 就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 要把對方改變成自己心目中的人只有兩帖藥方:
1. 把自己變成喜歡現在的他, 以樓主的案例來看, 就是要開始學吃檳榔啦....
2. 找一個個性是自己喜歡的, 以樓主的案例來看, 就是要去他上班的卡拉 ok 店, 對他唱..."啊...切啦, 切啦~~"

愛情是結婚前最重要的精華, 生活是結婚後最現實的面對.....
被沒有共識的生活所盤據的婚姻, 已經失去結婚的意義.....
所以我的選擇是...............(我自己的看法, 麥給我"告")
家家有本難唸經,樓主的問題只能說解鈴還須繫鈴人阿!
樓主po這篇的目的是要得到安慰or認同還是希望有人出主意....我想關鍵還是在樓主,當初你的選擇到現在的你的苦惱,彼此間還有愛還有情嗎?還是....?相信樓主你會找出最好的方法!!你應該好好想一想....你的感情家庭..你是當事人阿!
intercosmo wrote:
我不得不說 這真是我見過"最爛"的建議了....

你覺得我的"建議"爛,那請你提提你的建議,
我提供我的說法,代表我能"處理"如果我碰到問題時的做法...

這世上沒有比只會批評,但提不出什麼建議更爛更不濟的了..
好戰.亡/忘戰.危
L.2bcj wrote:
代表我能"處理"如果我碰到問題時的做法...
...(恕刪)


這種方法.麻煩您還是留給自己用就好...
根據樓主上面所說的一些話綜合 我覺得 快幫小女兒找一個有愛心會關心她教導她的''阿姨''吧

因為現在重點已經不是你和你老婆兩人的事情了

以樓主所講的情況 我認為你們雙方已經沒有溝通的基礎點了 (你要穩定 簡單 她要輕鬆 多姿多彩)

由此可以看出 樓主夫人的 心境了 而且以樓主朝九晚五 有時加班的上班生活

放一位你說頗有姿色的 人妻和一個小娃在家 我想有許多事情搞不好早就發生只是你不知道罷了(純猜測)

不然就是她在家裡已經悶得荒受不了當一個簡單的家庭主婦了

要解決夫妻倆之間只剩下為一一種藥方就是 ''你也把工作辭了吧 去學喝酒划拳 把之前存下來的錢 去開一間PUB"

投入的比你老婆還凶 但是這是一個障眼法 先跟一些業界的好朋友打個交關說出你的苦處等到之後有用處

你就跟一些年輕的妹 或是一些玩咖大玩特搞 反正開PUB多姿多彩生活 日夜顛倒 讓自己很enjoy這種生活

然後女兒要管不管 看你老婆能不能夠接受 如果他真的也是一起玩阿 陪酒而且很hi 也不理女兒 沒跟你爭吵

ok 兩三個月之後 把店完全都丟給你老婆做 但是股份和收入分帳寫清楚 之後看清你老婆的心了 斷了這段情

如果外面有可憐你小孩 而且也可憐你的女人 你也喜歡她的話轉移吧 但是先不要有性行為的發生

再找回之前業界的好友 回復到之前的工作行列上(你說你小有名氣 應該不難) 認真的工作 忘了老婆晚上荒唐的行徑

但私下找偵信社去監控你老婆上下班狀況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 大概再1-2個月之後 樓主必會在pub附近的汽車旅館

或是某位男客人的公寓中 當帶警破門抓猴的男主角 等到老婆外遇的證據都有之後提出離婚

之後再跟那位有愛心的女人 好好的發生性行為 彌補一下這些日子以來你的付出心神

這樣是樓主對女兒將來 和自己將來 最好的方式了 ........................... 保重
我覺得版主的老婆有一點豁出去的感覺說~~

如果真是黑道背景~我想版主力難回天~~現在,想好後路應該是比較實際的吧~

雖然~~有了小孩,絕不能輕易離婚~~我非常非常認同這觀點

但同時,我也很認同~與其讓小孩在父母貌合神離且爭吵不斷的環境中長大~不如離婚~然後盡力給小孩一個相對安寧環境成長,對小孩可能比較好~~

ps:有些大大批評你愛面子>>>就這情況而言,我非常不認同。

ps1:批評版主收入的朋友,有點模糊了焦點,再說,這樣的收入也很不錯了~~

ps3:樓上那位大大有如編劇式的建議~~搞不好真的會這樣發展也說不定~~只能說寫得很用心,版大可捉住樓上大大所要表達的真正意函~~也就是想好「後路」~就是分開後,一個對您自已與小孩最佳的後路~

最後,請版大加油~~這世上有太多事,別人都可以走過來,您也ok的~~加油
人各有志,婚後還是需要一些自己的空間的,就讓她去過她想要的生活吧。
但是要先說清楚雙方對家庭子女盡義務的分配。
面子在這個問題裡面最不重要,旁人的眼光那麼在意做啥?
今天換做是其他的人,遇到這種事,還不知道是不是會做出相同的決定呢?

就像穿衣來說,我的衣櫃裡面都是同一款的同尺寸的褲子。
只要整齊清潔,我才不在意別人用什麼眼光看我的穿著。
穿是我在穿,看是他在看,我又何苦為了遷就別人的眼光,來影響自己的決定呢?

樓主的另一半也是一樣,只要心在家裡,不做犯法作奸犯科的事。又何必在乎別人怎麼看呢?
她過的開心比較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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